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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2-20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2  日在西安市长安区第  

人民代表大会第  次会议上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继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一年主要检察工作

2014年,我区检察工作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又取得新进展。
 
   一、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长安和谐稳定 

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依法保障我区社会安定有序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98662人,提起公诉552725人,同比案件数分别上升12.4%29.3%坚持惩治从严,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恐怖暴力和邪教组织犯罪,依法批捕85人,起诉159人;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批捕217人,起诉208人。贯彻宽严相济,化解社会矛盾。对亲友间、邻里纠纷等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以及初犯、过失犯罪等人员,依法从宽,决定不批捕7,不起诉12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构建“平安长安”。结合办案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防范违法犯罪的检察建议173份,促进提高社会化法治水平。积极开展送法进课堂活动,为长安二中、六中等学校5000余名师生讲授法制课15次,推进法治社会进程。

  二、严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始终把加大力度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推动法治反腐的着力点,持续保持对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共初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线索41件,立案侦查1525人,同比立案人数上升25%。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319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6人。工作呈现了新特点:一是所办经济类职务犯罪案件均为大案,大案率达到100%办理贪污贿赂犯罪大案数量实现新增长。二是查处群众反映集中的农村道路硬化工程补助和惠农专项拨付资金案件38人,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取得新成效三是先后配合省检察院专案组查办了外省副省级和厅级高官受贿要案;配合市纪委查办了我市某县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原局长受贿大案;与此同时,还办理市检察院交办的长安辖区外某公安分局派出所民警涉嫌刑讯逼供犯罪案,干警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得到相关部门充分肯定,跨区域协作办案有新作为。四是查办了驻区一所高校教师泄露国家等级考试试题案,这是我院近三十年来办理的首起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案件,查办新罪名案件实现新突破五是配置使用了手机检测系统、电子证物取证勘察箱等侦查装备,对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用高科技助推规范执法,执法规范化有新加强。六是不断深化预防工作“五进”专项活动,以“进机关、进乡村”为重点,对太乙宫街道“城乡建设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开展重点工程专项预防,对农业、电力等部门及里、王莽等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专项预防宣传18次,2000余人次受到警示教育;不断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推进行贿查询工作与行业廉洁准入制度有效衔接,共提供查询253次;不断拓宽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渠道,拍摄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防线》,荣获省检察院评比一等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完善和改进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依法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36件,追诉漏罪6宗,追诉漏犯41人。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82份,均得到落实和改正。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412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专项考察,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规范;认真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监督有关部门将2名保外就医罪犯和1名缓刑罪犯重新收监服刑;以查促管,立案查办了安康医院干警虐待被监管人案件17人,这是近年来办理的在全市乃至全省有影响的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共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4件。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共督促起诉3件。积极开展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监督工作,督促一行政执法单位移交法院执行非诉行政案件150人。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线索172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9人,开展司法救助7人次。邀请律师、街道相关人员参与答复群众11件,最大限度将群众矛盾及时化解,控申举报接待室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四、深化机制改革创新,增强检察工作活力   

注重执法理念更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检察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

创新思路明确履职方向。经过深刻分析、认真调研和征求意见,确定了“一体两翼三驱动” 三年发展规划,把“智慧型检察院建设”作为工作发展主体,把打造“业务过硬”和“队伍过硬”作为“两翼”,以“品牌引领为牵引力、执法为民为支撑力、精细管理为内生力”的三大驱动力,努力实现争创一流的奋斗目标,为长安检察持续发展进一步坚定了信心,明确了方向。

规范执法提升履职效能。全面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所有案件从受案到结案均在网上流转,实现了执法办案从人控到机控的转变。深入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对案件评查标准进行了修改和完善。规范档案整理,实行档案电子化应用,并顺利通过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AAA级认证复查。依托检察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实现了案件信息在互联网公开。开通了长安检察官方微博、微信,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

检力下沉创新履职形式。继续积极开展“一社区(村)一检察官”活动,安排专人参与9个高发案社区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积极参与岔道口村、夏殿村的城改拆迁工作,对评估、签订协议全程跟踪,对村干部进行廉政检察约谈,共接访群众400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9件,处理突发群体性事件6次。对辖区内18个派出所报案、立案、破案、撤案及取保候审等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加强了基层执法办案监督。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坚持以队伍建设为关键,全面提升检察人员综合执法素能。

一是践行群众路线,坚定政治信仰。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检察长带头讲党课,邀请市、区宣讲团为党员干警做专题辅导报告,提升干警思想境界。聚焦“四风”,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剖析查摆“四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出台了《院级领导干部落实“三严三实”要求的公开承诺》,规范工作标准,划定纪律红线,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集中开展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等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开办了检察纪律专栏,促进干警作风根本转变。

二是强化教育培训,提升综合素能。制定检察业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全区专题教育培训;选派了10名优秀检察官赴国家检察官学院脱产深造,着力培养业务领军人才;以检察执法规范为重点,联合西北政法大学对全员进行了封闭培训。全年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500余人次,干警素能明显提升。举行了体育运动季、“追寻先烈踪迹、践行群众路线”党日活动等,营造了和谐向上的检察氛围完成了检察文化系列丛书编撰工作,对近年来检察文化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和提炼。以荣获“全国职工书屋”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读书活动,涵养干警文化底蕴。8名干警获得区级以上各类表彰。

三是落实“两个责任”,纯洁检察队伍。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在全市率先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方案》,工作模式得到上级充分肯定,全市“两个责任”现场会在我院召开。完善了政工、案管、纪检监察、检风检纪监督员四位一体监督机制,形成对干警办案、作风等全方位立体监督。制定了《暗访联络员管理办法》等制度,整风肃纪,规范机关作风,促进干警公正廉洁执法。

六、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服务长安建设

始终把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作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切实把区委提出的发展思路和奋斗目标融入检察实务中积极参与服务秦岭北麓违建清查整治工作,抽调5名干警深入我区违规建设所在街道,主动参与整治工作,确保促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深入开展“两联一包”帮扶活动,为王曲街道中甘村赠送了价值6万元的办公设施,解决了该村排水、用电等困难。对曙光村等三个村51户贫困户开展了一定资金的困难帮扶。自觉接受权力监督和民主监督,确保公正文明执法。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30余人次,赠阅《检察日报》等年刊400余份。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转交的案件7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结。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派驻检察室便民模式、案管三大机制、反渎工作等28篇经验材料被高检院和省市院予以推广。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工作单位”;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文明单位标兵”;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被市检察院评为“先进检察院”等荣誉称号。

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重视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领导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面对成绩,我们认真总结,冷静思考,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监督工作力度与人民群众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检察队伍综合素质与所承担的职责要求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法律监督的整体效能还需进一步增强。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予以解决。

今年主要检察工作任务

2015年我区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为基本途径,以深化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为动力,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检察事业全面发展进步,为加快山水长安、富强长安、和谐长安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具体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以服务大局为中心,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推动检察业务与时俱进。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继续加大反腐败力度,突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采取开展预防宣传、建立举报受理绿色通道等多个举措,全力保障农村两委会换届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重视加强对人权的司法保障,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二是以案件质量为核心,推进执法规范化,将依法治国理念贯穿工作始终。进一步健全检察业务工作制度规范体系,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把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纳入有效约束。深入开展“强作风、抓规范、贴民心、促公正”专项整治工作,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最大限度防止冤假错案,不断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三是以党建带队建为抓手,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提升执法水平。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着力解决干警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分类教育培训,加强检察业务领军人物和办案能手选拔,发挥高层次人才示范引领作用;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载体,深化创建内涵,提升干警文明素养;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防止和纠正检察环节不公正、不廉洁问题

四是以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为根本,完善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和依法履职。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检察机关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改革措施,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开展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等方面调研,为检察机关人财物全省统一管理做好前期准备,确保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进一步强化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积极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紧紧依靠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适应新常态,把握新机遇,实现新突破,不断开创长安检察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加快建设以“三个长安”为主题的西安国际化大都市新型城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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