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肇事司机是某快递公司快递员,无证驾驶无牌三轮快递车上路,因在工作时间翻查订单未尽合理注意义务撞到路边步行行人,造成一人死亡的悲剧。在看到车辆信息时检察官产生了疑问:涉案快递车是有合格出厂证明的三轮机动车,为何无牌上路?
带着这样的疑问,检察官对肇事司机进行了讯问,了解到目前某快递公司在招聘快递员时未对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强制要求,并且站点内的快递车均无牌照。
在长安区检察院近两年办理的交通肇事案件中,涉及物流快递公司电动三轮车交通肇事案5件,占非轿车型车辆交通肇事案总数的22.7%,且涉案快递员均为无证驾驶无牌电动车上路行驶,此类问题亟需引起重视。
区检察院着手开展溯源治理工作,为制发检察建议进行调查。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本案中涉及的快递公司目前在陕西省内使用运输车辆3万余辆,此类车虽在出厂时有机动车合格证,但因不属于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不符合机动车注册登记条件,无法挂牌,也未缴纳交强险和商业险。目前因政策缺失,对物流快递行业使用的三轮车无补证办证相关渠道,不仅对公共交通安全埋下隐患,使驾驶员权益和事故被害人赔偿无法得到保障,发生事故后也对企业造成不良影响。
检察机关及时向涉案快递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将亟需解决的隐患及存在问题的解决思路阐明。该快递公司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非常重视,表示已对快递三轮车驾考手续办理及驾驶员日常教育进行常态化管理,将持有准驾车型证件作为招聘硬性条件,并陆续更换可上牌电动三轮车,后续将尽快完善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为构建安全、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贡献力量。
长安区检察院将持续关注辖区内快递行业相关问题整改,督促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帮助企业良性发展,确保其能为群众更加安全、高效的提供优质的配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