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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人民检察院开展贯彻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活动

发布时间: 2020-05-14

  根据省院和市检察院要求,我院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印发《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切实做好检察工作,院党组迅速传达了上级精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学习贯彻活动。 

  一、班子坚持带头学 

  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于5月7日下午,开展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专题学习会议,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瑞主持并提出要求,院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市检察院关于学习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印发《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通知文件精神,对我院如何开展学习做了研究部署,并对《条例》进行了原原本本的学习。会上,检察长强调:一是要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指示和《条例》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工作的根本遵循,要学深悟透、学以致用,真正达到武装头脑、推动工作的目的;二是通过学习,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和对政法工作的要求,切实将《条例》精神贯穿到检察工作中;三是要坚决听从党的指挥,落实党的决策部署,严格依法办理案件,确保我院检察工作始终不断向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组织干警认真学 

  院党总支迅速将上级院和院党组的安排部署传达给各支部,要求支部对《条例》和《细则》进行原原本本的学,以讨论交流和支部书记讲党课的形式开展学习,各支部于5月8日起开始了党员干部的学习,支部采取“固定党日”和“三会一课”学习制度进行集中学习,并做了学习会议记录和学习照片留存;院党总支引导大家用业余时间利用“网络”和“学习强国”等平台进行个人自学,为记录学习过程、加深学习记忆,巩固学习效果,为党员干部发放专题学习笔记本,要求每名党员要在《党员专题学习笔记本》上抄写《条例》。     

  我院为大力营造学习贯彻《条例》和《细则》的浓厚氛围,在新媒体开设了学习专栏,专栏发布相关《条例》的学习情况。通过学习,要求所有党员干部在规定时间内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另外,为检验大家的学习效果,院党总支将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对每名干警学习掌握《条例》和《细则》的情况进行摸底,以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目的。    

  我们将认真学习,确保全体干警持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将《条例》贯彻落实。 

  (供稿:马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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