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推进依法能动履职,有效推动诉源治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根据工作安排,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前往辖区纺厦兴苑小区,开展送法进基层、排除群众身边微小安全隐患活动。
活动中,检察官同小区物业经理、管理人员、保卫科科长开展了座谈,介绍了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阐明了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的重要意义。
在听取物业经理介绍小区基本情况后,双方就该小区安全管理、附近商铺经营安全隐患、群众安全自觉性、安全预防硬件设施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检察官针对野蛮装修、私改天然气管道、电瓶车进电梯等易发、高发案件进行风险提示,随后向物业及门卫发放了《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安全生产蓝色风险提示》宣传手册,建议小区物业加强安全管理力度,及时排查小区安全隐患,制作安全温馨提示并在公共区域张贴,提高业主安全防范意识。
安全无小事,小区物业作为安全防范的第一道关口,必须严格把关,防微杜渐,在做好安全防范管理员的同时积极调动业主的自觉性、能动性,共同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安全生产治理共同体,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