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西部法制报》第05版专刊,发表了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灞桥区院”)在保护未成年人工作方面的经验做法。灞桥区院坚守初心使命,依法能动履职,坚持犯罪预防、惩治犯罪、教育挽救等工作同步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灞桥区院以“教育、感化、挽救”为方针,联合区关工委、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等单位,共同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落实落细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殊制度,与异地检察机关开展帮教合作。为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伤害的问题,灞桥区院推动在辖区挂牌成立灞桥区首家集心理疏导、救护安置工作为一体的“一站式”取证中心,同时重点对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及工作中发现的困境儿童进行心理疏导。针对因犯罪遭受侵害及相关的困境未成年人,灞桥区院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2021年至今,共救助帮扶困境未成年人13人,协调职能部门为3名儿童申领了生活低保及政府补贴,多部门联动的救助机制初步形成。
灞桥区院“白鹿晨曦”未检团队以建设青少年普法格局为己任,在执法办案中动心、动脑,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动情、动意,努力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让他们在法治阳光下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