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灞桥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灞桥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座谈会,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洪庆街道办事处代表参会,灞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晓明和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岳娟主任出席会议。
会上,区秦保局、城管局、洪庆街办就近年来各自秦岭保护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王晓明检察长从高点站位、机制建设、检察机关上下联动、外部多方协作等方面介绍了灞桥区人民检察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就进一步开展秦岭保护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切实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二是要切实加强内外协作,同行政机关之间努力实现信息互通、大数据共享;三是要突出重点加强办案,结合地理特点对秦岭保护范围内乱搭乱建、乱排乱放等问题重点监督;四是要努力提升办案质效,全面审查刑事、民事、行政三方面责任,全方位加强秦岭生态保护的检察监督,通过撰写办案札记、新闻宣传等形式讲好公益诉讼检察故事,提升检察工作形象;五是要提高宣传调研水平,充分利用宣传媒体,主动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宣教活动。西安市院岳娟主任对灞桥区人民检察院近年来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予以高度肯定,并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和要求。
与会单位表示,会后将同灞桥区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流、沟通配合,与灞桥区人民检察院一道扎实履职,共同解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共同当好秦岭生态卫士。
下一步,灞桥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辖区“一山一水一塬”的生态环境特点,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拓展保护秦岭生态专项监督工作范围,切实履行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为秦岭生态环境提供坚定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