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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争创 | 强化宣传矩阵,传播检察声音

发布时间: 2023-04-26
  今年以来,碑林区人民检察院以市院“打造检察融媒体法治宣传中心”为契机,以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为重点,抓实三项举措,推动检察宣传工作高质量发展。
  01
  发挥品牌效应,打造宣传工作“强引擎”
  一、创建具有检察特色的法律品牌专栏
  开设多个普法专栏,包含有以图文漫画形式将办理案件趣味诠释的“以案说法”、以生动新颖排版揭示犯罪嫌疑人作案套路和手法的“普法课堂”、以自导自演短视频还原案情的“普法小剧场”等,通过集聚品牌效应,向群众宣传优质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围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策划创作的特辑《@消费者 这些情况,你一定遇到过!》被省院、市院采编。
  二、打磨法律品牌精品作品
  以重要时间节点和办理的有重大影响力案件为契机,宣传人员与业务部门及时沟通对接,提前策划,构思内容,确定宣传方案和渠道,确保有力有序将法律知识、办案故事和亮点经验进行推广。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期间,连续创作的4期反诈情景剧被陕西政法、陕西检察、西安政法、西安检察等官微采编。今年以来,共创作普法作品14篇,其中1篇被陕西检察官微采编,6篇被西安检察官微采编,1篇被西安政法官微采编。
  三、化宣传新媒体矩阵传播效应
  依托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新媒体矩阵多维度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不断增强碑林检察工作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在陕西政法发布的陕西政法新媒体账号2023年2月榜单中,碑林区检察院微信、微博、头条三个新媒体账号均上榜。特别是碑林检察微博账号,自2022年以来连续每月均进入“陕西政法新媒体账号月度榜单”前20名,被评为2022年陕西省“优秀政法新媒体账号”。
  02
  聚焦高质量发展,奏响检察奋斗“进行曲”
  完善并严格落实宣传工作相关制度
  今年以来,先后制定并完善了新媒体运维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宣传作品发布“三审三校”机制,确保内容无误、导向正确。
  全方位传播检察声音
  围绕上级检察机关、区委中心工作、检察重点工作等任务,将“三有”争创、反诈反盗、作风建设等内容通过新媒体矩阵推广,多渠道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传播好新时代检察声音。
  03
  规范宣传队伍建设,严把检察宣传“责任关”
  加强宣传队伍专业化建设
  宣传团队人员专业由新闻专业扩展到新闻、汉语言文学、新媒体技术专业;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今日头条号等新媒体管理员,由单人负责改为双人负责,实现“双重”把关,不断强化宣传队伍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压实撰写高质量作品责任
  年初制定全院、部门宣传工作任务,各部门及时组建写作队伍,并适时开展推进会培训会,传导压力、强化落实。新媒体作品多次入选省院、市院月度好作品,3月办理的1起特大跨境赌博案件被陕西广播电视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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