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院以“三有”争创和全省基层院建设分析评价办案质效情况为抓手,运用“提前介入+”品牌优势,协同侦查机关同步精准发力。
为推动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第二检察部积极主动和公安碑林分局治安大队对接,组织召开了知识产权案件推进会、通气会,就知识产权案件的国家政策、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方面和公安机关进行了深入沟通探讨。
在获悉秦某涉嫌侵犯著作权案、郝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刘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公安机关已立案后,我院迅速指派员额检察官主动联系公安机关开展提前介入工作。
该三起案件涉案人员多,案值大,案情疑难复杂,在查阅案卷材料、多次召开案件研判会的基础上,员额检察官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争议性问题、核心性问题,从法律适用、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政策把握,办案方法等方面为公安机关提出办案建议,进而为案件的顺利诉讼扫清障碍。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发挥“提前介入+”品牌优势,做优做强“三有”争创品牌,坚持知识产权案件必须介入原则,全力推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质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