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日,碑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杜某某等恶势力集团在逃人员齐某某、万某某抢劫案在碑林法院被公开审判,我院派出了两名员额检察官及一名检察官助理出庭支持公诉。
今天,被告人齐某某、万某某抢劫案在碑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公诉人在法庭上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出示了详实全面的证据,发表了论证清晰、充分到位的公诉意见,有力地指控了犯罪,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的气焰。
经过公开审判,被告人当庭认罪,此案将择日宣判。
案情回顾:杜某某等恶势力集团抢劫案于2018年9月29日由碑林分局立案侦查,11月22日我院做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12月7日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我院即落实“七快机制”,仅仅四日后就将该案向碑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12月26日,对杜某某等恶势力集团抢劫案九个被告人公开开庭审理。这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碑林区的第一起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碑林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了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并判处各被告人不同刑期及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