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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行动、两措施”】深化检察履职,助力推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服务区建设

发布时间: 2025-01-26
  全市政法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两行动 两措施”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始终围绕“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服务区建设,以检察履职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机制建设。院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各业务条线骨干成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并印发《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细则》,规范业务办理。建立健全“检企对接”机制,围绕辖区企业“走出去”的需求,通过开展企业走访、法律咨询等方式,提供预警评估和风险防控建议,提高企业境外经营意识和能力,保障企业境外资产安全。
  二是深化涉外案件办理。针对涉外案件办理沟通协调等问题,制定《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刑事检察融合发展的工作办法》,促进“行刑衔接”有效融合。构建“专人办理+侦协办引导”案件审查机制,保障案件依法顺利诉讼。强化区域联动,针对部分案件涉及辖区外特点,进行跨区域协作。2024年,我院共办理9起涉外案件,办理涉外案件的行刑衔接经验被《检察日报》刊登。
  三是推动涉外人才培养。积极参与西北地区检察机关、高等院校举办的检察理论和实务专题研修班、合作培训班等,培养一批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实务的检察专门人才,我院3名检察官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涉外、涉港澳台检察人才库。加强和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沟通交流,开展庭审进校园等活动,将高校资源和碑林区实践经验紧密结合,共同推动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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