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 联系电话029-89651500(总机)029—89651510(值班室)检察服务中心 029-12309
当前位置: 首页 > 各地动态

福建: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助力疫情防控

发布时间: 2020-02-14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闫晶晶)近日,福建省检察院下发《关于充分履行行政检察职能助力依法防控依法治理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该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行政检察力量。

  《通知》就依法保障和监督疫情防控过程中的执法司法活动提出具体要求。一是积极配合刑事检察部门依法履职,落实福建省检察院探索诉讼活动中涉及行政处罚执法活动法律监督试点要求,对接刑事职能部门依法严厉惩治各类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重点就本地区破坏疫情防控的行政违法情况、涉重点民生领域行政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未执行情况等方面,加强分析研判和跟踪监督,为行政机关依法治理提供司法服务和支撑;配合民政、财政部门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三是依法稳妥办理涉疫情防控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对涉及疫情的行政诉讼案件分别就裁判结果是否正确、原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行政争议是否得到化解等实行“一案三查”。

  《通知》指出,要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主动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积极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支持,加强对涉及民营企业行政不作为、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法律监督,加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加强矛盾纠纷化解,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