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弋江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烨又带领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干警继续跟进,同当地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召开会议,全面梳理现有证据,并就证据固定、涉案口罩来源及检验鉴定等提出意见。
弋江区检察院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院将会跟踪指导这一案件,加大监督力度,以检察职责的履行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作出贡献。该负责人还提醒说,制售问题口罩,不仅会受到道德谴责,严重的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人民群众在购买口罩时要认准执行标准,不仅要查看包装上的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还要注意查看产品包装是否完好,产品表面有无破损、变形等等。
(原标题:参加会商研判跟踪指导侦查 安徽芜湖:提前介入一销售“三无”口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