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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碑林区委常委会听取区检察院党组学习贯彻中央《意见》和省委有关文件的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 2022-10-19

  10月11日,中共碑林区委召开常委会,学习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省委有关文件,听取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委有关文件的情况汇报,研究全区贯彻落实意见。区委书记刘其智主持会议,区级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上,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洁就中央《意见》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我院学习贯彻中央《意见》和省委有关文件的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了汇报。

 

  会议指出 

  中央《意见》的出台,对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全区上下要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持续抓好学习贯彻,把党中央和省委 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促进检察机关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碑林、法治碑林。

 

  

会议强调 

  区检察院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在区委的领导下履行好法律监督责任,确保检察工作方向正确;要进一步树牢为民司法理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检察数字化改革等方面重点发力,以更高质量的法律监督服务保障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衔接,强化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意识,落实支持、配合法律监督的责任,为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创造良好条件,积极共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以更强合力推动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落地见效。

  

  会议要求 

  

一是由区检察院负责,结合省委有关文件要求,待市委相关方案下发后,对方案进行逐条逐项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配合落实部门,形成分工落实方案,并以区委或区委办名义印发全区,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是由区委依法治区办负责将中央《意见》和省委有关文件纳入2022年“法治大培训”课程。

  三是由区委、区政府督查室牵头,对照分工落实方案,适时开展全区范围的督促检查,确保中央《意见》和省委有关文件在全区得到坚决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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