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制品危害,近日,我院与区烟草专卖局组成联合普法小队,先后走进辖区学校、商业街、校园周边商铺等地,开展“守护成长·远离烟草”专项普法行动,以法治力量筑牢未成年人健康防护网。
普法零距离:法治进校园
我院在西安市第二十六中学,开展以“共建无烟校园,共享清新未来”为主题的普法宣讲。现场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禁烟条款及电子烟监管新规,强调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法律后果,并通过以案释法、互动答疑等形式,为200余名师生送上“法律+健康”双料知识套餐。活动现场,累计向师生发放《守护未成年人远离烟草侵害》宣传册200余份,接受咨询30余人次。
精准盯重点:校园周边严排查
在市中心商业街,联合普法小队向过往群众普及未成年人禁烟相关法律法规。检察干警结合真实案例,用通俗语言讲解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法律后果;烟草执法人员则现场指导商户规范经营。
针对中小学周边50米范围内的便利店、文具店等高风险场所,联合宣传小队开展面对面普法。检察官向商户重点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者,违法者将面临最高50万元罚款并吊销执照;烟草执法人员对部分店铺存在的标识张贴不规范问题现场督促整改。
长效协同机制:守护成长不松懈
依据我院与区烟草专卖局、区教育局等6家单位联合签发的守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制品侵害相关文件要求,督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督促售烟网点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义务。对于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问题,我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违规售烟问题开展法律监督,助推社会治理。
此次联合普法行动既是法治宣传的创新实践,更是构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的重要举措。碑林区人民检察院与区烟草专卖局呼吁: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烟草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让我们携手为青少年营造清新无烟的成长环境!
法律小贴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 向未成年人售烟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
2.学校周边不得设置烟草销售网点;
3.所有经营者应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售烟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