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增强消费者保护意识,3月15日,我院与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联合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我院干警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咨询、案例讲解等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知识。此次活动的开展,让更多的群众深入了解其享有的权利,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共同参与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助力提升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感。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检察履职,聚焦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民生热点,强化“检察监督+行政监管”协作配合,助力推动营造公平有序、安全放心、优质满意的消费环境,为保障消费安全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