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3月24日,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省委、市委、区委常委会会议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对全院的学习教育工作进行动员部署。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洁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
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要把这次学习教育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
会议要求
01
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要深刻认识开展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准确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核心要义、实践要求,严格落实《通知》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好学习教育,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02
坚持一体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要深入学习研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利用举办读书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学深悟透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查摆问题,加强警示教育,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严格集中整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广泛开门教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久久为功,持续推动检察机关作风建设走深走实。
03
深化学用结合,注重统筹兼顾
要加强融会贯通,把开展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区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立足岗位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助力“六个碑林”建设、聚力“六大攻坚”的新举措。要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全体干警以更加优良的作风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