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 联系电话029-89651500(总机)029—89651510(值班室)检察服务中心 029-12309
当前位置: 首页 > 碑检动态

市检察院检查组到碑林区看守所督导检查春节前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 2023-01-16

  为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近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徐辉一行四人到碑林区看守所督导检查春节前安全工作。我院副检察长李戈鹏、公安碑林分局纪委书记海鹰、碑林区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干警陪同检查。

  

  检查组了解了看守所近期工作情况和春节期间工作安排,重点关注了安全管理、疫情防控措施、后勤保障、监所民警交接班机制、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在押人员健康状况等情况。我院李戈鹏副检察长和公安碑林分局纪委书记海鹰分别就派驻检察和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向检查组进行了表态发言。

  徐辉副主任一行现场督导驻所检察室工作,在驻所检察监控室通过视频详细查看了各监室在押人员状况和医务室、食堂、物资储藏间等安全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

  对看守所监管工作和派驻检察工作,徐辉副主任提出了新要求:

  一要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监管安全思想认识,看守所和派驻检察室一定要严格落实上级监管部门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疫情和安全防范工作的各项要求和规定。

  二要结合当下疫情形势,筑牢监管安全防线,保障患病押员救治绿色通道畅通。

  三要规范食品药品储藏,保障监所足量储备。

  此次督导检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强化了我区看守所与驻所检察室的安全防范意识,有效排查了监管场所的安全隐患,保障了辖区监所的安全稳定。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提高派驻干警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强化配合,细化措施,严格规范派驻检察工作,认真履行对看守所监管工作的检察监督,确保我区监管场所在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和有序运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