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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相聚,喜。 酒醉失窃,悲!

发布时间: 2020-03-31

“感情深,一口闷。”朋友相聚,不少人就爱“喝两口”,有时因为贪杯醉酒,意识模糊,警惕心也随之降低,然而正是此时成为了“有心人”的“目标”......

 

案情速递

凌晨,小温和她两个朋友在路边的小酒馆吃饭喝酒,之后在对面的马路道沿上聊天等待另一个朋友接送,因为喝醉了酒,三个人的手机、钱包都放在地上,等回过神来,身边空空如也,手机、钱包都不见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原来有两名骑电动车的男子正好路过,看见路边醉酒的三人便起了歹心,其中一人悄悄接近她们,趁其不备将手机、钱包偷偷拿走,随后两人骑着电动车逃之夭夭。

 

法条链接:

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温馨提示

随着国内疫情逐渐好转,亲朋好友相聚难免喝几杯,但喝酒一定要量力而行,切忌过量饮酒。如果醉酒,最好能联系其家人,或者让未饮酒的人送其回家,以免发生财产损失或人身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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