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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盗窃又出新花样,亟需筑牢“安全门”

发布时间: 2023-04-26

  如今,小偷行窃的手段可谓是花样百出,有翻窗户、撬门锁等“武力”手段入室盗窃,更有“预谋已久”的犯罪分子在光天化日之下,利用“巧妙伪装”在被害人没有发觉的情况下实施盗窃。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
  这些真实发生在身边的案例
  01外籍家教盗窃案
  外籍人员莎莎在小帅家中担任家教,负责教小帅孩子英语。一天上完课后,莎莎偶然发现床头柜里现金1万元的红包。莎莎趁家中无人之际,将1万元现金盗取后藏匿,随后,将盗窃到的现金存入自己卡中后将该赃款部分用于还账,大部分汇出境外,后被怀疑发现事情败露,莎莎遂逃离。
  经审查,莎莎因涉嫌盗窃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02房东私留钥匙盗窃案
  小王租住在离单位比较近的一个小区,一天,小王打开衣柜后发现衣柜好像被人翻过,小王仔细查看,发现总价值7000元财物被盗,但房屋门锁没有被损坏的痕迹,随后报警。
  据调查,房东贾某将房子租给小王后给自己留了备用钥匙,贾某趁小王不在家时,偷进到房间之后,打开衣柜从包里盗走财物。
  经审查,贾某因涉嫌盗窃罪,现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03超市盗窃食品案
  高某多次窜至某鲜生店内闲逛,见收银出口处无人看管,便心生盗窃之念头,多次盗取超市食品,从收银出口离开超市返回家中,所得赃物已全部消耗。
  经审查,高某因涉嫌盗窃罪,现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财富不是以违法犯罪的手段去获取的,而是通过辛勤劳动来创造的,触犯法律必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期,“熟人”盗窃类型案件频发,我们要加强防范意识,提高鉴别能力,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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