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小陈原为某保险公司员工,因保险业务与杨大爷、王阿姨、曹阿姨、闻阿姨相识。小陈从该公司离职后,仍冒充保险业务员身份,时常上门“慰问”“叔叔”、“阿姨”,骗取老人们的好感和信任。
小陈:杨大爷,您的保险快到期了,我先帮您操作续保吧。我们公司现在新推出了一款新的高收益保险理财,买到就是赚到,一般人我可不推荐。
杨大爷:我也不太懂,你办事我放心,手机给你帮着弄一下,麻烦小陈了。
小陈:王阿姨、曹阿姨,你们的保险该续缴保费了,我可以帮你们把原来买的保险进行保单借款,然后用借款再缴费,你们就不用再掏钱了,以后再续保我可以帮着弄,你们不操心了。
王阿姨、曹阿姨:那好呀,正好手头不宽裕,你来帮阿姨操作,阿姨信你。
小陈:闻阿姨,我们公司新推出的全家福保险,我可以帮您操作购买,特别适合你们这种大家庭,每个成员都能有保障,现在还有活动,预存保费就送手机。
闻阿姨:好的呀,你来帮阿姨买一下
小陈利用老年人对其的信任和缺乏对保险理财业务的认识,谎称帮忙代缴保费、推荐虚假理财产品,以保单借款及收取保费的形式通过POS机、微信、支付宝转账及现金的方式累计骗取“叔叔”、“阿姨”百万余元养老钱并挥霍。
杨大爷后发现小陈并未替其实际购买保险及理财,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审查起诉期间,结合小陈在保险公司任职时长及期间的消费情况,认为其可能涉及其他针对老年人的诈骗犯罪事实。结合前期调取的消费记录并讯问小陈,其如实供述了针对王阿姨、曹阿姨、闻阿姨的诈骗事实,后我院将该线索移交侦查机关开展侦查,一并予以追诉。
我院以小陈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决小陈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50000元。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检察官提示:随着老年人口数量不断攀升,养老需求也日益增长,一些不法人员利用老年人信息闭塞、电子设备使用不熟等劣势,设置陷阱骗取老年人“养老钱”。老人安、家庭安、社会才能安,养老诈骗影响社会安定,只有年轻人发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多回家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才能增强老年人风险防范意识,守护好“钱袋子”,安享幸福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