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 联系电话029-89651500(总机)029—89651510(值班室)检察服务中心 029-12309
当前位置: 首页 > 碑检案例

飞驰人生-----驰来的惩罚

发布时间: 2020-04-21

电影《飞驰人生》中赛车手张驰与观察员孙宇强的完美搭档,使他们在赛车界叱咤风云,体验着速度与激情。然而现实中发生类似的剧情,却为他们带来了法律的惩罚。

近日,我院受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案情与电影剧情有异曲同工之妙。花花在考取驾照科目二的练习期间,好朋友强强看着花花每天练车辛苦,提出晚上一起吃饭放松一下。晚饭过程中好友相见,自然有说有笑,不知不觉喝了几瓶啤酒。饭后回家时,强强就提出让花花开车,自己作为花花的副驾驶观察员,并将自己的车钥匙交给了花花。通过科目一的学习,花花知道自己没有驾照,并且饮酒后不能开车,但还是接过了车钥匙,开车载着强强驶向回家的方向。途中,执勤的民警例行检查时发现花花有酒后驾车的嫌疑,随机交由交警部门处理。经过鉴定,花花的血醇浓度已超过了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构成危险驾驶罪。强强明知花花没有驾照,并且饮酒,仍建议花花开车,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对飞驰搭档,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检察官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