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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某目无法纪,肆意阻碍执法被依法逮捕

发布时间: 2019-09-06
 
 
 
  近日,汪某在南大街摆摊售卖字画时遇城管执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执法人员告知汪某此地不能摆摊,要求其离开此地。汪某不但不配合执法,而且期间肆意辱骂执法人员并抢走执法人员身上佩戴的执法记录仪装在其双肩包内拒不返还,城管执法人员遂向110报警。
 
 
  接警后,南大街派出所两名民警及时出警。民警了解情况后耐心劝告犯罪嫌疑人汪某将执法记录仪归还给城管执法人员,汪某不但没有返还执法记录仪而且对民警出言不逊,辱骂民警,恶意挑衅,并将民警的警帽掀落在地。公安民警依法控制犯罪嫌疑人汪某。汪某仍然蛮横对抗执法,撕扯民警衣服,抠抓踢踹执法民警。

 

 

  犯罪嫌疑人汪某,目无法纪,肆意妄为,蛮横抗法、并使用暴力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近日,我院依法决定对其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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