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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迅速贯彻“捕诉合一”办案机制

发布时间: 2018-12-05

  根据省市检察院开展“捕诉合一”改革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院党组积极研究推进,12月1日起,“捕诉合一”工作新机制已经在我院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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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实际情况,我院将侦查监督和公诉业务合并,下设6个办案组,其中包含一个未成年人犯罪办案组。每个办案组基本采取“2名员额检察官(原侦监、公诉各一名)+1名检察官助理+2名书记员”的人员构成模式,注重人员优化搭配,追求业务互补,新老帮带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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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受案分案方面,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指定由未成年人犯罪办案组优先办理外,平时6个办案组中的检察官办案单元,在统一业务软件系统内,实行随机分案为主的“大循环”、“大轮案”的分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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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此次改革的顺利进行,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并召集各部门负责人认真研究讨论人员配置并拟定好名单下发检察综合业务部。由检察综合业务部与技术部门沟通,加班加点做好相关事宜,同时对配置过程中遇到的细节问题积极请教省、市院,保证操作的正确性。目前我院捕诉合一办案系统已正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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