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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发布时间: 2022-10-31

10月24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亚锋主持会议,中层以上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组织干警原原本本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的题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的报告全文。王亚锋检察长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就如何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是我们党跨入第二个百年奋斗历史新征程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是立足百年辉煌,擘画发展蓝图、领航复兴伟业的一次历史性盛会,在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院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二是要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三会一课”、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在全院上下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报告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同时,充分发挥“两微一号一抖”等新媒体平台作用,扎实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切实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三是要加强过硬队伍建设。要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持续巩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纪律严明、本领高强的潼关检察队伍;四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将检察重点工作融入全县大局,找准依法履职的着力点和发力点,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潼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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