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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4-14

 

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入攻坚阶段,为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生存、滋生土壤,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纵深开展。潼关县人民检察院立足高标准、着眼新形势、依托新载体,为人民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提供多式多样的途径,现就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方式一:

举报电话:0913-3819600 

0913-3819615

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18:00

夏令时

上午: 800---12:00  

下午: 15:00---1800

方式二:

群众上门举报,可在潼关县人民检察院12309大厅,“扫黑除恶举报窗口”进行现场举报。

方式三:

潼关县人民检察院门口设有“扫黑除恶举报箱”,可将材料进行投递。

方式四:

邮寄方式:潼关县人民检察院(陕西省潼关县开发区金城大道南段)

邮政编码:714300

收到新年走访信件,可通过潼关县检察院专用信封进行邮寄。

方式五:

电子邮件:tgjcshb@163.com

郑重承诺:

凡收到举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扫黑办干警会严格保密。针对涉黑涉恶线索,潼关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线索研判,确定线索所属管辖部门,属于检察院职权范围内,扫黑办干警将会立即上报潼关县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属于其他部门管辖,将依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转办相关流程,转交相应部门处理。若出现信息泄露等情况,造成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本院纪检部门将会严肃处理相关人员,涉嫌犯罪的,将会移交公安部门或者纪委监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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