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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检察:危险驾驶案件在驾校公开审理 检察长当庭开展法制教育宣传

发布时间: 2019-08-30

 

2019826日下午,潼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曹某某危险驾驶案在潼关县鸿运驾校开庭审理。检察长贾成民出庭支持公诉。

今年以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的危险驾驶类案件数量同比不断增多,为了使广大市民能够认识到危险驾驶罪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安全驾驶的重要性,潼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潼关县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安排在鸿运驾校。潼关县交警大队部分交警、鸿运驾校工作人员、学员、交通志愿者等80余人参加旁听。庭审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被告人对被控罪名及事实均无异议,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王某某对自己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今后一定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庭审结束后,潼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成民、法院院长王俊峰分别从不同角度以该次庭审中两个真实案例向与会人员开展了一次意义深刻的法制教育活动。贾成民检察长在法制教育课上强调:一是劝告驾驶人员珍爱生命、敬畏法律、爱护家庭,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安全回家是家人的期待;二是告诫驾校学员不但要认真学习考取驾驶证,更要遵纪守法;三是建议驾校不但要让学员学习到驾驶技术,今后更要加大交通安全法律的宣传;四是要求执法部门严格执法,及时固定证据,确保案件质量。

活动结束后,鸿运驾校的校长表示:“此次庭审能够走进驾校,让普通群众参与庭审旁听,对驾校老师和学员们是一次难得的机会,公诉人和审判长认真细致的讲解,使他们学习了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律意识,希望这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多开展。”

法制宣传任重道远,此次危险驾驶案庭审走进驾校,依据案件性质针对性地宣传,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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