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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检察英模|刘玲:挑起公益诉讼“破冰”重担

发布时间: 2024-02-26

现任山东省滕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从检21年来,办理的11起案件被评为省“典型案例”,参与办理的南四湖专案被评为2021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2023年12月,获“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

看似弱不禁风,办起案来却雷厉风行、毫不含糊;善谋且善思,惯于迎难而上、创新求变。她就是山东省滕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玲。

 

固定证据有力指控

 

2017年,刘玲被委以重任,挑起公益诉讼“破冰”的重担。作为首批公益诉讼检察官,如何起步,是摆在她面前的第一道难题。

 

2018年3月,群众举报称:滕州一家大型制药厂,长期向附近河流排放污水,散发难闻气味,周边村民怨声载道。但企业排污具有隐蔽性,调查取证难上加难。为此,刘玲先后十余次带领团队进行现场勘查,多次走访周边村民。

 

经调查发现,企业确实存在违法排污行为,行政机关也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滕州市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回函称,已对该企业排污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并督促企业完成了整改。

 

但事实并非如此。2018年8月19日深夜,刘玲收到村民信息,称该企业正在趁下雨偷排污水。她带领同事第一时间赶至现场,发现之前的排污口并未封堵,大量污水直排入厂门口的沟渠。

 

采集水样、拍照、录像固定证据……一系列工作完成后,满身泥泞的刘玲返回时已是凌晨两点。经检测,企业外排废水多项指标超标。该院遂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正是雨天提取的水样最终证实企业超标排放,案件才得以顺利起诉。”刘玲说。2019年6月,法院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在行政机关督促下,涉案企业制定了整改方案,彻底封堵了排污口。

 

“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守护环境的同时,守的更是百姓的心,也是检察机关的为民情怀。”刘玲说。

 

参与南四湖专案

 

2021年3月,刘玲被确定为最高检南四湖专案组成员。“借大势、办大案,解决一批‘硬骨头’案件,是专案中必须要做的。”刘玲这样对自己立下誓言。

 

立案之初,如何快速摸排出一批高质量的案件线索是首要解决的难题。南四湖水质污染根源在水,刘玲遂将目光放在了河湖污染上。滕州是南四湖流域的一个节点城市,但滕州五条主干河流沿线167公里,大部分不通车,怎么办?两个月的时间,刘玲和同事骑着自行车、步行去巡河,查看了24个排污口,936家养殖户……在大量细致的工作之下,线索逐渐浮出水面。

 

刘玲发现滕州辖区内15家煤矿,外排废水硫酸盐全盐量长期超标,这些废水通过河流最终汇入南四湖。但煤炭产业作为滕州的支柱产业,关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法律必须遵守,环境必须治理,企业必须生存。”为此,刘玲先后10余次深入企业调研,与行政机关开展座谈,确立了“一企一策”个性化治理方案。整改后,企业最终全部实现达标排放。

 

污染虽然停止了,但刘玲的工作并未停止。她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委托环境规划院制定修复方案,先后5次推动召开磋商会议,经过15个月的不懈努力,2631余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全部交至专项账户,并将全部用于流域环境修复治理。

 

一个案子催生一项创新

 

2020年,被告人张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被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然而,由于被告人在押,如何复垦成了一个难题。

 

“被告人的行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适用缓刑,何不建议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为复垦提供便利,同时将修复结果作为量刑的依据?”一个大胆的想法在刘玲脑海中产生。

 

刘玲及时向检察长作了汇报。该院和法院进行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限定复垦期限为两个月。两个月后,相关部门成立了联合工作组,对土地复垦情况组织验收,最终认定,涉案地块基本具备耕种条件。

 

案件虽然办结了,但刘玲仍在反复分析论证,针对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她提出建立“一体化”办案机制的想法,将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由一个部门办理;设定修复磋商程序,采取“事先约谈,督促修复,组织验收,兑现政策”四步走工作措施和“修复从宽,拒修复从严”的案件处理政策,最大限度鼓励当事人修复被损害的公益。这一创新做法被山东省检察院评为创新成果二等奖,并入选山东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事例。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公益诉讼检察官的奋斗目标。为了绿水青山,再重的担子也要勇于挑,再硬的‘骨头’也要敢于啃。”刘玲说。

 

来源:检察日报·新时代检察英模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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