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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会研究部署“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 2021-08-25

8月20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研究、审议了《潼关县人民检察院“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安排、部署专项行动重点工作。

会上,认真学习了《全省检察机关落实<全国检察机关“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本院《“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逐条进行讨论修改,宣读了此次法律监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明确了阶段性任务,重点围绕办案和工作中发现的八方面未成年人保护突出问题依法开展监督,逐项细化分解任务到人。

会议指出,深入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各分管领导要充分认识到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坚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抓工作重点和阶段性工作任务,密切配合第一检察部未检办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助推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依法履职尽责,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规定落到实处,推动解决未成年人保护的普遍性、系统性、源头性问题,不断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会议强调,未检办及相关责任人要将此次专项监督行动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把专项监督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潼关检察工作的重要活动安排,围绕需要重点解决的八方面突出问题,结合“法治进校园”、“两法”宣传贯彻等活动和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相结合,各责任人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凝聚各方力量共同破解未成年人保护难问题。

会议要求,要立足“两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未成年人保护和监督职责,注重法律思维,强化系统保护。坚持督导而不替代,找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律监督定位,助推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发挥办案线索主渠道作用,依托未成年人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立足办案和工作发现线索;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的优势,统筹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准确把握未成年人司法理念以及特殊、优先保护政策,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依法规范开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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