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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检察大讲堂】第八期:贩毒“中间人行为“的实务区分

发布时间: 2020-06-04

   

    61日,《潼关检察大讲堂》2020年第8讲由本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马定奇结合自己的办案实践,为本院全体干警分享了一堂《毒品居间介绍、居中倒卖、代购的实务区分》的课程。

    课堂上,主讲人从居间介绍毒品行为的界定、居间介绍买卖毒品与居中倒卖毒品的区分、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的共同犯罪认定三个方面为与会干警就贩卖毒品罪中“中间人的行为”进行了梳理,并结合自己曾经办理过的余某某贩卖毒品案,进行案例分析。整堂授课思路明细,结构严谨,深入浅出。参会干警全神贯注听课,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会场秩序井然。大家纷纷表示,对贩卖毒品罪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启发了案件办理思路,听后受益匪浅。

    潼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检察实务课堂,切实提升办案质效,以讲促学,以学促优,充分利用本院培训资源,把最新、最实务、最强的检察业务知识及时分享给身边的检察同仁,并形成潼关检察大讲堂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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