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进一步提升专业化办案能力。2021年6月28日,潼关县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
会上,详细学习了《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相关规定,重点解读了聘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兼任方式及内容,并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下一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环保、税务、金融、食药监、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沟通协商,认真深入推进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兼任检察官助理作用,提升检察机关办案专业化水平,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为潼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