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省市院有关《建立涉非公经济案件专项立案监督常态化工作机制》相关要求,潼关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实施方案要求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开展为期9个月的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专项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到人。对此次专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责任落实到人,由分管领导亲自抓,控申部门主要负责人具体抓,统筹推进专项立案监督的组织、督导、协调等工作。并由指定联络员负责统计数据每月向上级院报送信息。
二是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第三检察部将密切与第一检察部沟通衔接,有效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由第三检察部牵头,与公安、工商联、第一检察部等相关部门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尽快进入角色,互相支持配合,积极发展案源。
三是积极拓展监督线索发现渠道。利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接收涉公经济案件立案线索的同时,积极拓宽监督信息来源渠道,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筛查、走访辖区内企业等开展专项摸排,深挖监督线索。
下一步,潼关县检察院将深入排查并对相关线索予以跟进,按照专项活动的要求,有效开展监督工作,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为我县非公企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