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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购买“窜货”奶粉 原来是为了敲诈勒索

发布时间: 2024-09-10
 近日,奶粉窜货指奶粉产品在非指定的销售地区出现。奶粉品牌商为防止自己的利益受损,通过设置防窜货系统、控制货源等方式,形成一种禁止窜货规定。这本是品牌商为了维护奶粉流通秩序、保证奶粉安全、保护品牌形象和消费者信任设置的一种措施,不成想有人却从中看出商机

熊某、徐某、杜某本是朋友,经营着各自的奶粉售卖网店。他们通过网络购买不同品牌的奶粉,再作为中间商将奶粉卖给其他消费者。在这个行业摸爬滚打了几年,他们发现虽然奶粉行业有着严格的禁止窜货规定,但电商行业的飞速发展给了他们可操作的空间。

20235月起,熊某、徐某、杜某分别在某电商平台零散购买某知名品牌奶粉,通过扫描奶粉罐体上的防窜码确定奶粉经销商后,由熊某负责通过企查查等企业信息查询平台获取该经销商的联系方式,徐某负责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联系该经销商,告知自己手中持有大量该地区奶粉,通过言语暗示,以禁止窜货规定作为要挟筹码,威胁该经销商高价回收该批奶粉。经销商迫于禁止窜货规定,无奈答应回购要求。

20241月,奶粉经销商以敲诈勒索为由报警。同月,熊某等三人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审查,熊某等三人利用奶粉行业禁止窜货规定,敲诈经销商奶粉回购款共计13余万元。202472日兴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熊某等三人提起公诉。

来源:西部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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