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团队,夯实基础,打造“蒲
公英”未检新名片
一是狠抓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2009年12月,我院开始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理之路,成立了未检专人办案组。2017年2月,为顺应司法改革行动,“蒲公英”未检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未检办案团队为“1+1+n模式”。即:1名员额检察官,1名书记员,n名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热心公益事业的普法志愿者组成,专门负责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工作和涉未成年人检察全面业务综合及日常工作协调,还有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刑事执行案件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目前,已立案监督监护侵权案1件1人。二是创建“135” 工程,形成工作合力。“1”是以法律监督为一个立足点,注重在办案中发现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问题,运用法律监督手段,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触角延伸到四大检察各个领域。其中,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纠正率100%,发出检察建议4份,回复率100%,提请抗诉1件2人。如在办理史某、李某抢劫盗窃案时,发现一审蒲城县法院判决适用法律不当,遂提请渭南市院抗诉,后二审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了改判,切实维护司法公正。“3”是分别加强与县委政法委、财政局沟通协作,对因遭受犯罪侵害陷入经济困难的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解决涉案被害人及家庭的实际困难。联合县司法局,依托其专业化社会调查队伍,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成长经历、家庭背景、监护条件、社会交往等进行社会调查,实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全覆盖”。联合县教育局和县妇联,以“防性侵、防欺凌、防诈骗”为内容,对不同年龄段、不同区域、不同群体不定期开展全面普法教育。“5”是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案件以及监护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交由未检办公室归口办理,形成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统一办理、同一员额检察官负责案件的批捕、起诉、执行监督、预防和帮教的“捕、诉、监、防、帮”五位一体化工作格局。三是扩大宣传方式,提升未检品牌。在保护好未成年人隐私的前提下,我院与电视台、报纸以及微博、微信等媒体合作,以开放的姿态主动宣传未检工作、法律知识、典型案例、未成年自护技能等,扩大未检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共编写微信11篇,检察信息2篇,检察简报1篇。其中2篇检察信息被《渭南检察情况反映》采用,后被市院微信公众号推广,后又被省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转发。撰写的简报《蒲城县院关于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实证分析》被渭南市院《检察简报》采用并转发,并被《渭南检察》刊发。
2.严宽有度,质效兼顾,充分保
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是重其所重,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18年来,共受理未检批捕案件71件129人,批捕62件112人,不捕9件17人,追捕4人。共受理未检起诉案件87件128人,提起公诉69件96人,附条件不起诉15件27人,报送市院3件5人,追诉3人。其中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19人全捕全诉,对3名性侵未成年人的被告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坚持对性侵类案件、重大敏感案件提前介入。如对办理的“李某虐待被看护人案”和“杨某、张某等8人故意伤害案”舆情案件,市县两级院及时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全面取证,履行法律监督,取得良好的效果。二是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格把握量刑建议精准化。量刑建议是深入推进未成年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突破口,相对精准的量刑区间有助于提高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积极性。为做到量刑建议精准化,对近年来法院已判决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制定了聚众斗殴、盗窃、抢劫、强制猥亵、强奸等5种未成年人犯罪常见罪名的“量刑菜单”,涵盖每个罪名的量刑起点、量刑情形、基准刑、调节幅度等内容,便于承办人根据具体案情选择、计算,有效维护司法权威。三是多维救助,关爱保护未成年被害人。通过努力,目前我院未检工作已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部门协同的被害人一站式救助体系。2020年,在县委政法委和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主动作为下,为6名未成年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金3万元,为2名老年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资金4万元,极大的缓解了其家庭经济压力。
3.延伸触角,形成合力,完善未
成年人综合保护平台
一是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自2018年以来,我院部署开展为期三年覆盖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至今,我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20人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并邀请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赵晓风教授,结合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察开放日、国家宪法日、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先后深入实验中学、城南学校、桥山中学等学校采用讲座、主题班会、知识问答等形式开展宣讲活动60余场,受教育师生达30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同时,我院自编自导的微电影《迷失的青春》,2020年被省委政法委评为新媒体大赛作品三等奖。二是持续落实 “一号检察建议”。按照高检院工作要求,我院积极与教育部门对接,实地走访106所中小学、幼儿园,了解对于“一号检察建议”的知悉情况和落实情况。同时,在防治校园暴力、预防性侵、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专项活动中积极作为,针对相关部门和单位管理漏洞等问题及时向县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公开宣告,督促整改,堵塞漏洞。此检察建议获评2020年度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三是加快推进“两项制度”落地生根。为进一步落实高检院、省市院联合九部门共同会签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和《关于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入职查询制度和从业禁止制度的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我院将落实“两项制度”作为“一把手 ”工程,下一步将邀请相关部门组织召开落实“两项制度”联席会议,广泛征求意见,凝聚共识,确保两项制度落地生根,推动健全、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去年,在省市院的指导下,将李某某强制猥亵案按要求报送至高检院参与《守护明天》第五季征集案例选编。
4更新理念,强化措施,帮助涉罪
未成年人迷途知返
一是注重释法说理,化解社会矛盾。在实际办案过程中,我院一方面对不批捕、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能够及时向侦查机关、诉讼参与人释法说理,重点阐述案件争议焦点、事实认定、法律分析等内容。另一方面,在提起公诉案件中,在公诉意见书中除了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政策运用三个方面阐述案件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以及如何处理之外,还从社会公序良俗、文化传统、道德要求等角度增加对“理”的阐述。如在办理的陈某某涉嫌盗窃、故意毁坏财物一案,在讯问时,针对陈某某的情绪和思想状况,及时对其所犯罪行为适用法律情况进行耐心的解释并教育其积极悔过自新。同时征询了被害人意见,对犯罪情节、法律适用、量刑情况等进行认真细致解释,得到被害人的理解和认同。再如办理的高某等7人聚众斗殴案中,1名未成年被告人被法院判决后,其家属送来锦旗“情系少年柔执法,检察仁心匡正义”表示敬意。二是打破地域限制,异地考察帮教。为切实贯彻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实现“依法惩戒、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先后接受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合阳县检察院异地观护帮教委托,对4名涉罪未成年人适时掌握、记录帮教期间的思想动态,多次开展心理疏导,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教措施,实现帮教“全流程”。这不仅是我院未检工作的一次有益尝试,也是为探索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机制积累经验。今后,我院将不断延伸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触角,进一步完善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的协作流程、考察内容等方面,帮助更多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三是落实特殊制度,传递司法温度。近年来先后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55人次,为28名受害人开展心理疏导,邀请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39人次,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3人,委托公安机关、司法局开展社会调查46人次,召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公开听证会4次。其中帮助27名罪错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15名经观护帮教后考入大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先后对23名涉罪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近亲属开展亲职教育。并与民政、妇联、团委、教育等相关部门制定实施意见,为16名被害未成年留守儿童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走出心理阴霾、重扬生活风帆。
在今后的未检工作中,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走在全市前列为目标引领,以深化落实为根本路径,不断拓宽司法保护渠道,通过宣传推介特色亮点,让“蒲公英”未检品牌耳熟能详,全面提升未检工作专业化、精准化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为蒲城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