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1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本级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本院自侦案件的提起公诉工作: 依法履行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事判决、裁定监督职能;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走私犯罪侦查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对犯罪嫌疑人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4、依法开展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5、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管;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8、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9、负责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组织检察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10、由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及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其他事项。
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共计9个,7部1室1大队,分别是: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 、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及司法警察大队。
二、2021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21年我院主要工作任务是: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第十五次全国、全省、全市检察会议部署,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责任,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确保“十四五”顺利开局,奋力谱写蒲城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更高水平的法制服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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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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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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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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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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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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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57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55人,其中行政55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938.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8.6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对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上年实户资金余额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158.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和转隶人员转出,严格
按照规定支出,进一步压缩经费支出等;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938.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38.6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对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实户资金余额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158.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和转隶人员转出,严格按照规定支出,进一步压缩经费支出等。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38.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8.6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158.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和转隶人员转出,严格按照规定支出,进一步压缩经费支出等;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938.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38.6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158.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和转隶人员转出,严格按照规定支出,进一步压缩经费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38.65万元,较上年减少158.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和转隶人员转出,严格按照规定支出,进一步压缩经费支出等。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8.65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40401)861.51万元,较上年减少141.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和转隶人员转出,严格按照规定支出,进一步压缩经费支出等。
(2)培训支出(2050803)1.00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实地培训次数减少,基本为视频培训。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76.14万元,较上年减少15.3万元,原因是人员退休和转隶人员转出。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8.65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814.03万元,较上年减少134.14万元,原因是人员退休和转隶人员转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24.62万元,较上年减少18.19万元,原因是人员退休和转隶人员转出,严格按照规定支出,进一步压缩经费支出等。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8.65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814.03万元,较上年减少134.14万元,原因是人员退休和转隶人员转出。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24.62万元,较上年减少18.19万元,原因是人员退休和转隶人员转出,严格按照规定支出,进一步压缩经费支出等。
4、上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6.80万元,较上年减少13.07万元(43.7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规定支出,进一步压缩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3.44万元,较上年减少0.04万元(1.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规定支出,进一步压缩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36万元,较上年减少13.03万元(49.3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报废,严格按照规定支出,进一步压缩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会议费1.5万元,较上年减少3.5万元(7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会议次数、规模减小,视频会议增加;培训费1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66.6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实地培训次数减少,基本为视频培训。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套)。2021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38.65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24.62万元,较上年减少18.1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和转隶人员转出,严格按照规定
支出,厉行节约,压减经费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33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8万元,邮电费1.5万元,取暖费6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3.44万元,工会经费9.7万元
,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13.36万元等。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 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的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
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
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