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本级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本院自侦案件的提起公
诉工作: 依法履行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事判决、裁定监督职能;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走私犯罪侦查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对犯罪
嫌疑人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行使检察权;
4、依法开展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5、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管;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
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7、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8、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9、负责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组织检察人员的教
育和培训工作;
10、由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及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其他事项。
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共计9个,7部1室1大队,分别是: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
、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及司法警察大队。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20年我院主要工作任务是: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政法、检
察长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形势新
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
,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紧紧围绕我县改革发展全局,切
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责任,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
能,为蒲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部门预算单位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见单位明细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拟变动情况
|
1
|
蒲城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57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67人,其中
行政64人、事业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
1097.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7.0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收入0万元,实户资金余额(2019年年底非财政性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收入0万元,附属
单位上缴收入收入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
上年减少272.6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包含上级收入(中省政法转移支付及设备购置支出),严格
按照规定支出,进一步压缩经费支出等;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097.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
款支出1097.0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事业收入支出0万元,实户资金余额(2019年年底
非财政性资金)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支出0万元,其他自有
资金支出0万元,上年结转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272.66万元,主要原因是
上年包含上级收入(中省政法转移支付及设备购置支出),严格按照规定支出,进一步压缩经费支
出等。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97.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7.09万元,2020年本部
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8.66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规定支出,进一步压缩经费支出等。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097.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97.09万元,2020年本部门
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8.66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规定支出,进一步压缩经费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97.09万元,较上年减少8.66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
照各项规定支出,日常公用开支降低,进一步压缩经费支出等。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7.09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40401)1002.65万元,较上年增加6.88万元,原因是增加了在职人员独生子
女补贴。
(2)培训支出(2050803)3.00万元,较上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培训规模及人员次数变化
不大。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91.44万元,较上年减少18.54万元,原因
是根据相关预算文件规定,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应与同级财政部门保持一致,比例由20%降低为
16%。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7.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1)948.17万元,较上年减少5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42.81万元,较上年减少9.7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规定支出,厉
行节约,压减经费开支。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6.11万元,较上年增加6.11万元,原因是增加了在职员工独生子女
补贴。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7.09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948.17万元,较上年增加195万元,原因是增加了在职人员绩效工资等
。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42.81万元,较上年减少193.77万元,原因是上年包含了中省政法
转移支付资金,压缩经费开支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6.11万元,较上年增加6.11万元,原因是增加了在职员工独生子女
补贴。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9.87万元,较上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
因是业务量变化不大;其中: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
3.48万元,较上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与次数与上年变化不大;公务用车运行费
26.39万元,较上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数量没有变化。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公务用
车购置费经费预算。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会议费支出5.00万元,较上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会议规模及人员次数与上年变化不大。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培训费支出3.00万元,较上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培训
人员数量及次数与上年变化不大。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5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台(套)。2020年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未安排专项业务费预算,因此未编制专项业务经费绩效目标,同时未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支出,未编制绩效目标。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42.81万元,较上年减少9.7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规定支出,厉行节约,压减经费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3万元,取暖费5万元,差旅费4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3.48万元,工会经费11.26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26.39万元等。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
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2.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
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
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4.工资福利支出:指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5.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
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
在本科目中反映)。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
部门名称:蒲城县人民检察院
保密审查情况:已审查
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情况:已审签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