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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永江:为建设平安和谐美丽蒲城贡献检察力量

发布时间: 2019-10-30

平安建设关乎大局稳定和民生福祉,检察机关责无旁贷,今年以来,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渭南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为蒲城改革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确立目标、明确任务,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序开展。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机关政治站位,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始终坚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作为检察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抓早抓紧抓出成效。年初,紧密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检察工作实际,研究确立县检察院综治与平安创建工作思路。坚持以“争当全县服务发展标兵、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目标为引领,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检察改革为动力,全面提升司法办案质效。通过办案精品化、管理精细化、司法规范化,统筹推进业务、队伍建设全面健康协调发展。通过提升学习力强素能,提升执行力重落实,提升创新力建品牌,提升公信力树形象。坚持理念领先,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创新服务发展新举措助力全县全面协调发展;坚持机制创新,探索建立保障民生工作机制,助推全县精准扶贫,全力维护群众权益;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各项工作和改革任务落实,以改革增活力、促创新,在打造工作品牌上取得新成效;坚持政治建检、素质强检、文化育检、从严治检,积极凝聚正能量,在树立基层检察形象上取得新成效。同时,县院党组把平安创建和综合治理工作及时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及时制定《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蒲城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落实县检察院综治维稳和平安创建工作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查究制,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充分保障,保证了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创建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严格办案、依法履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政法工作中,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落实从严治检要求,深化平安建设,全力保障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是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注重强化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公诉职责,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活动,坚持捕诉合一,适时介入重大疑难案件,引导侦查取证,继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注重提高审查逮捕、公诉工作质量,健全逮捕必要性审查、检察官联席会议等机制,开展“精细化公诉”集中研讨,确保案件质量。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不断完善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机制,加强检察环节释法说理,对不捕、不诉案件向公安机关书面说明理由,促进社会和谐。 

  二是全面加强诉讼监督,维护法律公平公正。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牢固树立证据意识、程序意识,重点监督有案不立、立案不当、违法取证等问题。强化审判活动监督,检察长与办案人员列席审委会3次,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88份,量刑建议采纳率100%。稳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摸排发现案件线索11件,立案11件,办理诉前案件11件,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监督走访全县17个司法所303名社区矫正人员,纠正监外执行违法行为,向县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2份,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从严治检、激发检察工作活力。进一步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和公益诉讼等工作,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推行捕诉一体、类案办理工作机制;以矛盾纠纷化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法治宣传等工作为重点,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工作沟通,适时介入案件侦查,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在县广场、社区等举办法制宣传展览 16场,咨询接待群众5000余人,通过加强宣传,营造打击涉黑涉恶犯罪良好舆论氛围。 

  二是积极服务经济健康发展。把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作为重要抓手,依法惩治非法经营、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严重经济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围绕推进科技创新创业的部署和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健全检企常态化联系和服务机制,组织召开服务非公企业座谈会,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制定蒲城县院《服务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关于进一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在11个企业设立“公益维权联系点”,全程护航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提升非公经济发展水平。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带头与10家重点民营企业建立联系点,确立“定人、定责、定企业”三定目标,并到民营企业现场走访调研,及时为企业答疑解惑,护航企业转型发展。 

  三是紧扣民生检察工作主题。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积极参与专项打击,依法审查办理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危害民生犯罪案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出台《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检察职能对全县扶贫项目和资金依法进行“精准监督”,突出保护贫困群众合法人身财产权益,自觉服务蒲城县脱贫攻坚大局。关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始终把审查起诉基层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作为刑事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依法审查、高效办理。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与县环保局、食药局、公安局召开“两法衔接”专题联席会议,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和食药品监督管理、环保部门的配合,切实解决食药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洛河流域环保行”等活动,立足职能加大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力度,为美丽蒲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四是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挂牌成立全市检察机关首家“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章立制强化管理,优化中心接访软环境,提高来访群众办事效率,第一时间化解群众矛盾。共受理群众来信14件、来访40余人次,做到及时办结,案结事了。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制定《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落实法律援助、社会调查、亲情会见、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特别检察制度;组织开展“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送法进校园活动,在城南学校、实验中学、尧山中学等学校举办未成年子女保护和法制教育讲座7场次。扎实开展法治巡回宣传、冬季治安联防活动,有效促进冬季农村治安稳定。 

  规范执法、从严治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把政治建设紧密结合检察工作、检察队伍实际抓紧、落实。下大气力把政治和业务培训高质量高标准力推到位,狠抓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打造检察铁军。 

  一是着力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持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精心制定活动方案,组织“有情有义蒲城人”先进事迹报告会,邀请县林则徐纪念馆馆长高起胜和县委党校优秀教师钟亚萍,分别为全体干警做孝老爱亲及热爱祖国、甘于奉献的先进事迹报告。组织党员干警赴梁家河村、延安抗大旧址、枣园等革命圣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党性教育。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一步完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廉政承诺书。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完善干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向干警家属发出倡议书。 

  二是建立健全内外监督制约机制。认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回头看活动,持之以恒地从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司法机制等方面深入查摆不严格不规范问题,教育干警自觉做到让习惯变成规范,让规范成为习惯。严格执行《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规范》,进一步落实《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办法》、《涉案财物监管实施细则》、《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实施意见》等制度,积极构建完善司法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坚持请进来、走出去,认真组织开展 “检察开放月”、“举报宣传周”等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等100余人次视察检察工作,通过检察“两微一端”、门户网站等新型媒介平台,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和建议。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扎实推进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 

  “政法工作事关社会稳定,百姓安居乐业。”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将主动适应检察职能调整后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牢牢把握宪法定位,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业,不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依法治国进程中的法律监督职能,围绕诉讼监督,全面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审判活动监督以及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监督,在刑事抗诉、财产性执行检察、行政执法监督、公益诉讼等方面,破解难题、畅通渠道、补齐短板,着力完善法律监督机制体制,全面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化解社会矛盾,让老百姓在每一件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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