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2023)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2024年6月
目 录
前 言
一、涉未成年人案件情况
二、立足司法办案,加强未成年人双向保护
三、深化综合履职,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四、依法能动履职,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
五、坚持质效并重,推动未检专门化建设
结 语
附件: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大事记(2023)
前 言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家庭幸福、国家未来和民族复兴。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视发挥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作用。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政法机关,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履职,创新进取,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促推未成年人成长的环境更加友好、保护未成年人的氛围更加浓厚。
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委和最高检部署要求,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高质量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专门化建设,不断加大“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力度,以法律监督“撬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为全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一、涉未成年人案件情况
(一)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情况
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617件4744人。其中,审查逮捕案件1352件2423人,审查起诉案件1265件232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075人,起诉1060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753人。受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916件2772人。其中,审查逮捕案件973件1380人,审查起诉案件940件138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014人,起诉1061人。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商请法律援助机构为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92人次,心理干预287人次,为296 名未成年被害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250.7万元。
(二)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情况
1. 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2023年,针对家庭监护缺位问题,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监护监督工作,共制发“督促监护令”908份,其中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740份,向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168份。
2.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持续推进。2023年,检察机关立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责,受理民事裁判监督案件5件;受理民事支持起诉55件,决定支持起诉47件;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件。
(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情况
2023年立案办理公益诉讼617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610件,民事公益诉讼7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527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发布公告6件,提起公诉4件。涉案领域较集中的包括:旅馆入住212件,涉未重点领域其他67件,娱乐场所52件,烟酒彩票销售48件,学校教育38件,电竞酒店24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22件,校园及周边安全22件,酒吧16件,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15件,文身13件,雇佣童工7件。
二、立足司法办案,加强未成年人双向保护
(一)依法惩戒和帮教涉罪未成年人。一是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对实施严重暴力、社会危害性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惩治,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共批捕未成年人犯罪1075人,起诉1060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二百八十三条、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对于触犯刑法分则第四、五、六章规定的罪名,犯罪事实清楚,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犯罪后真诚认罪悔罪的未成年人,经过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考验期的帮教考察,检察机关可以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在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同时,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落实考验期内监管和帮教工作。2023年,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753人。二是一体化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推动公安机关在侦查环节开展社会调查2280次,检察机关自行开展1936次,委托司法机关、社会组织开展调查1489次,为案件处理及帮教提供参考。批捕、起诉环节共落实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2226次、合适成年人到场712次、通知法律援助934次、开展亲情会见828次,犯罪记录封存516次。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测评398次,心理疏导840次,帮助未成年人走出阴霾。省检察院在办理刘某故意杀人案时,联合市、县两级院为3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服务,并同步为其家长开展教育指导工作。三是坚持把精准帮教和观护矫治贯穿办案始终。省检察院联合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培训和聘任第四批司法社工和志愿者60人。西安市灞桥区检察院携手区关工委、团区委、省儿心会成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站,入驻某职业学校。商洛市检察机关联合城管局、林业局等部门在公园管理处、林场等共同设立10处标准化“商山细雨”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实现全市观护基地全覆盖。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开发并试点运行附条件不起诉监管云平台,通过轨迹定位、签到管理、异常报告等功能,实现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的全天候监管帮教。
(二)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一是“零容忍”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382件,纠正漏罪漏犯126人,对6起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出抗诉,法院审结后改判4件,发回重审1件。蒲城县检察院办理苟某某强奸案时,发现除公安机关认定强奸罪外,苟某某还存在“隔空猥亵”被害人李某某的可能,遂建议公安机关继续深挖细查。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苟某某“明知”被害人为幼女,仍利用网络猥亵被害人,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处苟某某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二是扎实做好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保护。持续推进“一站式”办案区建设。各地会同公安、妇联推动“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确保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身体检查等调查取证工作一次性完成,防止“二次伤害”。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成“一站式”办案区77个,建立完善相关制度50项。为296名因遭受犯罪侵害后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申请发放司法救助金250.7万元。丹凤县检察院在办理刘某故意杀人一案中,为6名被害人申请发放司法救助金共12万元。三是拓宽未成年人救助渠道。西安市长安区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网格+慈善+N”困境儿童综合司法保护机制,打造“长青‘未’你守护”综合司法保护平台,以小程序形式建成困境儿童保护的“线上窗口”,涵盖强制报告、线索举报、普法预约等9大功能,并率先成立“检爱护苗”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慈善基金,目前已投入使用。
三、深化综合履职,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发挥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优势,在办案中全面审查发现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线索,全省共办理未成年人综合履职案件569件,综合履职适用率29.35%。
(一)强化工作引领,有序推进综合履职工作深入开展。省检察院印发《关于规范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相关业务数据、案卡信息填录的提示》,全面提升未检综合履职水平。坚持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每季度分析通报未检业务相关情况,成立专项督导组赴各地实地督导未检重点工作,推进全省未检工作有序开展。汉中市检察院印发《关于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一案多查”办案机制的意见(试行)》,明确涉未案件“十必查”,全面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宝鸡市检察院建立层级联动、信息共享、协同合作的工作机制,坚持每案必汇报综合履职方向,每月必集中分享综合履职经验,每季度必召开综合履职分析会,提升综合履职工作质效。
(二)做优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省检察院部署开展看守所监管未成年人活动交叉巡回检察,先后对西安市雁塔区、莲湖区、未央区等部分看守所监管未成年人活动进行交叉巡回检察,促推看守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地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共监督纠正成年人与未成年人混管混押16人,纠正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违法1人;审查监狱提请未成年人减刑55人,经审查,同意减刑意见43人、建议改变减刑幅度12人,法院全部裁定采纳。
(三)做强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共受理民事裁判监督案件5件,受理民事支持起诉55件,决定支持起诉47件;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件,全部为省检察院自办案件。三原县检察院通过融网进格“未检观察员”反映的许某某服用农药自杀的未成年人保护线索,经调查走访了解情况,告知其监护人有权申请民事支持起诉。监护人起诉后申请支持起诉,检察机关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并督促赔偿到位。汉阴县检察院针对未成年被害人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助力被害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四)做好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2023年共办理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案件617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610件,民事公益诉讼7件。定边县院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渠道,在全县部署开展“住宿场所及营业性娱乐场所专项整治监督”行动,推动公安机关开展整治行动,排查整改相关场所116家,督促旅馆人脸识别系统安装率达到100%。
四、依法能动履职,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
(一)积极融入家庭保护。根据个案不同情况和监护履职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制发“督促监护令”908份。省检察院部署开展全省检察机关“检爱同行——法治进家庭”专项活动,召开专项活动推进会,王旭光检察长讲授家庭教育开学第一课。组织研发50个专题课程,面向未成年人监护人开展宣讲500余场,受众家庭80000余个。关中平原地区检察院在“关中·沐光”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向200余名在押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开展“未成年人家长课堂”,助力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正途。
(二)主动融入学校保护。省检察院与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开展陕西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创建工作,指导全省各地建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81个,5家检察单位法治基地获评省级教育实践基地。持续做优做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部署开展“开学季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法治巡讲1180次、法治讲座811次,法治宣传受众人数达50余万人。渭南市检察机关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深入全市800余所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以及500余个村组社区家庭和200余家民营企业了解失学辍学情况、特点,形成专项报告呈送市委政法委。
(三)扎实融入社会保护。省检察院部署开展全省电竞酒店、点播影院、密室脱逃、剧本杀等新业态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各地检察机关就发现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24份,推动建立重点监管名单和履职告知制度,建立和完善线索移送、联合调查、案件通报等信息共享和工作联系机制。榆林市检察院与公安局、文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加强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协作治理机制》,就日常联络、信息共享、线索发现等方面达成共识,促推相关职能部门维护活动场所经营秩序,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四)有力融入网络保护。全省集中办理22件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移送违法线索156条。省检察院部署开展全省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重点工作专项监督活动,深入排查整治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短板弱项。渭南市检察机关集中对辖区网吧、电竞酒店等场所是否落实接待未成年人的特殊规定等情况进行督查。安康市检察院加强与公安、网信办等部门协作,促推定期巡查网站少儿、动画、动漫等频道和网络直播、短视频网站涉“软色情”、校园霸凌等有害信息,不断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
(五)全面融入政府保护。省检察院推动将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及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做法纳入陕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立法草案。与省教育厅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提高校外培训综合治理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西安市长安区检察院向区委、区人大专题报告困境留守儿童综合司法保护工作、“控辍保学”法律监督工作等,获充分肯定。西安市灞桥区检察院制定“四项参与”计划,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深度参与未检工作,主动争取工作支持。
五、坚持质效并重,推动未检专门化建设
(一)加强专门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综合履职质效。一是明确目标任务,把握发展方向。召开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新时代新征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聚力当好未成年人检察卫士。二是强化队伍素能,筑牢发展底色。举办全省未检业务骨干专题培训班,就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刑事执行检察等方面从理论实务方面进行专业系统培训。举办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训班,选派选手参加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1名选手获评“全国未检业务能手”,1名选手单项成绩位列第五名。三是加大理论研究,激发发展动力。组织开展全省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情况(两类犯罪)专题调研,调研报告被最高检九厅简报全文刊载。对三年来全省办理的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情况梳理分析,为低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提供了有效参考。组建典型案例编研团队,建立全省信息和典型案例月报制度,全省共7个未检案例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或优秀案例。
(二)加强品牌建设,进一步提升法治传播力。一是在宣传推广上出实招。召开全省未成年人检察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典型案例和《陕西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2022年)》。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为越南检察代表团作专题授课,在全国检察机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推进会上做现场交流发言。二是在数字赋能上下实功。开发运行覆盖全省未检部门的未成年人检察智慧平台,推进未检优质宣教资源共建、共享。向全省推广4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共发现线索150件,立案38件,发出检察建议28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7份,制发督促监护令27份,提起民事支持起诉1件。三是在品牌创建上见实效。培养选树西安市检察院“长安花”、商洛市检察院“商山细雨”等一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未检工作品牌。西安市碑林区检察院“永宁春晓”未检品牌入驻“双进”社区未保站。展现陕西“法治副校长”履职工作的短视频《杨家岭的早晨》入选最高检系列展播。
结 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今天的少年儿童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接班人和未来生力军。陕西省检察机关以高质效法律监督提升未成年人检察专门化水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创新进取、能动履职,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站在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高度,作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保障儿童合法权益等部署,为更好地从大局大势中把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新时代新征程上,陕西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最高检、省委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精准助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奋力开创未成年人检察新局面,为服务保障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生力军”健康成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大事记
(2023)
1.2023年1月19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规范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相关业务数据、案卡信息填录的提示》,全面提升未检综合履职水平。
2.2023年2月28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开展电竞酒店、点播影院、密室脱逃、剧本杀等新业态领域专项监督活动的通知》,部署为期三个月的新业态领域专项监督活动。
3.2023年3月9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典型案例研讨会,以会代训提高典型案例研编能力。
4.2023年4月11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检爱同行——法治进家庭”专项活动,共收集研发法治进家庭课件50余件,开展法治进家庭宣讲500余场,受众家庭80000余个。
5.2023年4月17日至21日,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在江苏分院举行,陕西省1名选手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1名选手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以案释法与业务答辩第5名”。
6.2023年5月24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在铜川市宜君县第一中学召开“检爱同行——法治进家庭”专项行动推进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曦出席仪式并讲话,第九检察部主任作家庭教育指导讲座。
7.2023年5月31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举办“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部门代表以及雁塔区第五小学和南苑中学80余名师生代表共同走进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集体观看防欺凌法治剧《南苑花开》并参观法治教育基地。
8.2023年6月1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检爱同行,共护花开”主题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陕西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智慧平台、10个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及《陕西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2022年)》,相关情况先后被人民日报、陕西网等10余家媒体刊载。
9.2023年6月15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涉未成年人两类犯罪家庭社会背景与犯罪治理对策”专题调研,深入分析全省近两年未成年人两类犯罪现状,提出预防未成年人两类犯罪意见建议,调研报告被最高检九厅全文刊载。
10.2023年6月15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联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开发建成的未成年人检察智慧平台,面向全省检察机关未检干警正式开通运行。
11.2023年7月18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全省未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应用工作的提示》,面向全省推广应用4个未成年人保护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
12.2023年8月15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对看守所监管未成年人活动开展巡回检察的通知》,先后对西安市莲湖区看守所、未央区看守所、雁塔区看守所监管未成年人活动开展巡回检察。
13.2023年9月12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在周至县新区小学举办“检爱同行——法治进家庭”教育宣讲,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以《凝聚六大保护合力 依法促进家庭教育》为题讲授家庭教育法治第一课。
14.2023年10月16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商洛市人民检察院、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韩城市人民检察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5名未检检察官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15.2023年10月30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高质量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专门化建设,动员全省检察机关聚力当好未成年人检察卫士。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出席并讲话。
16.2023年11月6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融合能动履职救助困境儿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制作的大型未成年人法治节目《2023守护明天》。
17.2023年11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西部大开发区域协作典型案例》,陕西、四川检察机关协作开展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案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