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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1-09-10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定期向社会公开“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要求,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落实落细,现将临渭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1-6月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今年上半年,该院将“三个规定”学习内容纳入全体干警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党支部及部务会,通过举办临渭大讲堂、领导上讲台、专家辅导讲座、干警交流研讨等形式,让全体检察人员充分掌握“三个规定”内容,规范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做深做实思想发动,以更有针对性的谈心谈话,结合“自查、被查”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深刻认识到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主动如实记录报告的重大意义,从而增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今年1-6月,该院参与重大事项填报系统620人次,共主动记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2件,其中院领导记录报告2件,干警记录报告10件。从记录内容来看反映情况1件、过问了解案件11件,无干预插手情况,12件全部来自检察系统以外,半年来无“零报告”。

  该院制定出台了《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的通知》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试行)》,建立并执行记录、报告“问必报”“月报告”“季通报”制度,并将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检察官业绩考评、晋职晋级、评先评优评价体系等内容。将落实“三个规定”融入监督全过程,推动制度落地生根,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

  下一步,该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持续坚持“逢问必录”,不折不扣地贯彻好、执行好、落实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加大督察力度,加大公开力度,加大查处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切实增强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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