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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检察: 强化责任担当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 2019-12-20

   12月17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强化责任担当、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以来陕西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有关工作情况,同时发布五起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发布会由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彤主持,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葛迪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下一步推进措施。

  

   今年以来,陕西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高检院有关要求,从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高度,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措施 

 

   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维护公平公正法治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批捕、起诉职权,严厉制裁危害民营经济的黑恶势力犯罪,批捕非法高利放贷、欺行霸市、强揽工程等黑恶犯罪880余人、起诉1200余人,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对监察委员会移送起诉的92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提起公诉,均获有罪判决,有力整饬了国家公职人员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犯罪行为。同时,强化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开展民事生效裁判监督,进行调查核实11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0件,审查后提出抗诉72件,依法维护涉诉企业的合法权益。通过开展陕北油煤田污染和退耕还林、陕南秦岭生态和水源地保护、保护黄河等重要湿地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耕地三千余亩,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生态自然环境。 
 

   全省检察机关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界限,对涉民企案件,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力求做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坚持少捕慎诉,对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人员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312人;对积极挽损、认罪认罚的涉罪民营企业和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163人。积极拓展服务渠道,通过以案释法、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充分利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平台,对涉及侵害民营经济的控告、申诉和举报,快速分流,优先办理,提供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

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随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冯耀辉对发布的五起典型案例做了具体说明。这次发布的五起典型案例,以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为重点,突出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保护民营企业的特色。五起案例均为我省检察机关2018年以来所办理,反映了陕西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对民营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给予有效保护,在平等对待外来投资企业、少捕慎诉刑事政策的运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等不同方面具有指导意义。

    下一步,陕西检察机关将继续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保护民营企业的要求和工作部署,将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作为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大局的切入点和有力抓手,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责,为民营经济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努力为陕西经济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把依法保障、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作为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重要着力点,主动适应民营经济发展的新环境、新需求。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制定《陕西省检察机关服务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2条措施》、《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各地检察机关纷纷出台相应的贯彻意见,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面加强与工商联及民营企业的沟通联系,组织“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专题开放日、“服务民营经济论坛”等活动,认真聆听民营企业家和人民群众的心声与司法需求,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努力营造“亲商、利商、促商”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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