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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动态】“学员”变“教员”——传导式培训 让学习共享

发布时间: 2025-02-17

  为发挥培训学员辐射带动作用,实现学习资源共享,达到“一人培训全员受益”的效果,临渭区检察院认真践行“学员即教员”的培训要求,组织参加外出培训的检察干警开展传导式培训,不断强化培训质效。 

  临渭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魏莉围绕如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基本价值追求进行分享。她说,青衿之志,履践致远,作为行政检察官,要坚持法理情相结合,将“三个善于”要求落到实处;要强化能动履职理念和实质化监督办案意识,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职业情怀,高质效办好关涉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件案件,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中实现最佳的办案效果。 

  传导式培训,旨在开阔视野、拓展思路和提升能力水平,通过学习成果进行经验交流,补足工作中的短板和盲区,充分发挥“传、学、帮、带”作用,积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践动能,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下一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学习型检察机关建设,落实传导式培训要求,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为干警提供更多学习交流的机会和平台,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能的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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