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醉酒驾驶电动摩托车的危险驾驶案件。犯罪嫌疑人姜某某在接受讯问时十分懊悔,因为他正是为了遵守“喝酒不开车”的交通法规,特意骑着电动摩托车去喝酒,没想到在酒后回家的路上被交警查获,更没想到他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大家都知道“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随着醉驾入刑,大部分车主确实不再敢酒后开汽车了,但许多人不知道的是,酒后骑电动车,也是违法行为;如果骑的是电动摩托车,还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在此,大家需要注意的是,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驾驶该类车辆不需要机动车驾驶证;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和电动两轮普通摩托车均属于机动车,需考取相应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证。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不难区分,通俗的讲其区分标准就是是否有人助力驱动,是否安装脚踏。
检察官提示:驾驶电动车辆上路,请分辨车型后按规定上牌,考取驾驶证,同时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