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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得手假装死亡 意欲瞒天过海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岂料天道无亲

发布时间: 2019-06-10

近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合同诈骗案提起公诉,经审查查明,被告人朱某某因资金困难产生非法骗取他人财物的想法,其先是用他人签订的合同骗取被害人李某某信任后,继续谎称由其负责富平某开发项目,可以同李某某签订该项目劳务施工承包合同。李某某信以为真后,通过转账形式向被告人支付120万保证金。朱某某在诈骗得手后,迅速转移钱物,为逃避法律打击,在安康市某县某路旁伪造车辆溺水事故,制造其意外死亡的假象,后逃离外地。其被抓获时,赃款已全部挥霍。

该案经开庭审理后现已判决,被告人朱某某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200000元。

    检察官寄语:合同诈骗的危害不可低估,在该案中,被告人朱某某被抓获时,赃款已全部挥霍,这对于被害人李某某而言,损失是惨重的;对企业而言,打击是致命的。因此,公司务必重视合同签订前的资信调查,慧眼识骗术,圣心挡诱惑,谨防合同诈骗。同时,朱某某在诈骗得手后,妄图通过制造假死现场来逃避打击,但最终得到的只能是法律的严惩。正所谓:“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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