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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检察:以法治之力打赢“秦岭保卫战”

发布时间: 2022-04-26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查处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加强秦岭生态保护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到陕西考察秦岭生态保护情况时强调,秦岭和合南北、泽被天下,是我国的中央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对确保中华民族长盛不衰、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临渭区人民检察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结合检察职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办理了一批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俱佳的案件。2021年至今,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0件,涉及滥伐林木、倾倒垃圾、破坏耕地、污染水资源等重大违法行为,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发挥检察机关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一起严重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公益诉讼案件。在秦岭临渭段的一般保护区,张某某自1994年承包南湾林地,2020年11月,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自己承包的林地内采伐树木数百颗,租赁村民的耕地修建道路,联系西安的车队从修建的道路进入南湾林地边,向耕地和林地上倾倒大量建筑垃圾。针对这一突出违法情形,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机关负责人、群众代表参会,以公开宣告方式向负有监管职责的五家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各行政机关结合各自监管职责,形成执法合力。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各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履职。之后,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的整改效果进行调查核实,林业部门责令违法者补栽滥伐株数2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五倍的罚款一万元;各行政机关联合执法,清运建筑垃圾10余吨,对暂扣的往该处倾倒垃圾的四辆货运车进行行政处罚,共收缴罚金 14万元,恢复耕地3亩,滥伐树木的林地上补种了松柏苗,形成了严厉打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高压态势,使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有效地保护了秦岭生态环境。 

 

整改前

 

整改中

 

整改后

秦岭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始终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依法护山,加大监督力度,严格履行职责。 

一是积极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联络室的作用,持续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络员联席机制,与公益诉讼联络员加强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开展业务指导。 

二是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对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排查和治理力度,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大力解决生态环境问题。 

三是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并协助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渠道,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当好秦岭生态卫士,真正让秦岭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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