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河长管理保护工作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检察长+河湖长”制度的全面实施,12月14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崔宏武带领分管公益诉讼的副检察长赵蓉及办案组成员一行深入渭南市临渭区、经开区,现场查看公益诉讼案件的整改情况。
渭北排碱工程建于上世纪六十年代至九十年代,途经临渭区6个乡镇、经开区4个街道办,主要由东干、西干两大排水系统组成,最终汇入渭河。该工程自建成运行以来,为控制渭北地下水位上升、防治涝碱灾害、改善耕作条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几年,排碱渠存在倾倒垃圾、分毛沟被占用的问题,导致了排碱渠不通无法起到真正的排水排碱的作用,且水质逐段污染导致入渭口水质不达标。特别是今年9月份以来持续阴雨,导致地下水上涨,渭南临渭区、经开区多处受水灾影响严重,很多地方的耕地及农户住宅皆被水渗透淹没,已严重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排碱渠治理迫在眉睫。为此,临渭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前期上级院逐级交办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整治排碱渠沟列入重点工作,邀请环保、水务、街镇政府一同实地查看整改情况。
检察长一行首先来到临渭区故市镇朱家村的排碱渠,该处位于渭北排碱工程临渭段的前端,详细询问临渭区水务局渭北排灌工程管理处处长田鹏临渭段排碱渠的日常管护情况,向故市镇镇长张波了解故市镇内涝灾害的面积和抢救进展。
接着,抵达渭南经开区信义街道办任李村排碱渠、南焦村排碱渠,现场看到两处排碱渠正在清淤。渭南经开区农业综合管理局局长石友山对经开区排碱渠清淤方案、进度及取得的效果进行了介绍。
最后,来到渭南经开区东排碱渠入渭口,环保经开分局局长李芳林介绍到,因上游的清淤整改,水稍显浑浊,但根据最新的检测报告,水质全部达标。
该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崔宏武对相关单位采取的整改措施以及取得的整改效果予以肯定;表示将持续推进“检察长+河湖长”工作机制落实完善,坚决扛起辖区内河湖管理和保护的政治责任,将河湖长制工作与检察工作同部署、同谋划;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跟进监督,协助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该处排污入渭的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渭河水生态持续改善,书写“检察蓝”服务保障黄河国家战略的生动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