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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宣传周 | 渭南检察邀您了解《家庭教育促进法》

发布时间: 2023-05-15

   5月15日是第三十个国际家庭教育日,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下面渭南检察带您了解一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知识。 

 

  1、什么是家庭教育促进法?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目的是什么? 

  为了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加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家庭教育指什么? 

  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4、谁负责实施家庭教育?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5、开展家庭教育的方式方法有哪些? 

  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 

  6、检察机关在家庭教育中能做什么? 

  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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