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经查:被告人王某于2022年2月8日从合阳县看守所刑满释放出监当天,便因缺钱产生盗窃念头,遂窜至合阳县城关镇西环路一带寻找作案目标,当其步行至合阳县城关镇西环路某小区一家住户门口时,通过试探敲门无人应答,在确定家中无人的情况下,徒手撬开该住户窗外不锈钢防护栏采取翻窗入户的手段,盗走该住户放置在家中的500余元现金和部分首饰。同年2月21日,王某再次因缺钱在合阳县某小区门口,夜间采取手拉车门的手段,盗走该车主放置于车内的200余元现金及一部手机。
检察官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