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推荐的两件涉农领域典型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涉农检察典型案例,并入选《涉农检察指导性案例实务指引》汇编。
2020年以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涉农检察工作,坚持聚焦法律监督,遵循涉农案件办理的司法规律,依法打击扰乱农村生产秩序、侵害农民人身财产权益的各类犯罪,促进完善农村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建设,积极服务保障“三农”工作。在办案过程中市县两级检察院加强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学习和研究,注重总结提炼,认真编写案例,积极选送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和社会影响的典型性案例。
其中推荐的涉农检察刑事典型案例—渭南市蒲城县人民检察院诉王某、姜某投放危险物质案和涉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检察院诉临渭区桥南镇人民政府怠于履行环境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选为涉农检察典型案例,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汇编成《涉农检察指导性案例实务指引》,为充分发挥案例在检察办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