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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并通过《关于进一步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9-08-24

823日,渭南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研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加强我市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推动法治渭南建设构建了大工作格局,标志着我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进入了新阶段。

《意见》指出,加强和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建设法治渭南的具体实践,也是全面落实省委“五新”战略和打好“三项攻坚战”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各级党委要把加强和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布局,纳入党委研究议题,定期听取检察机关专题汇报,主动协调解决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保障公益诉讼工作依法开展。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监督和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纳入本地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理的大局中来整体谋划和推进,主动协调解决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意见》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主动向党委汇报,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与地方政府及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广泛凝聚保护社会公益、促进依法行政的共识。要突出监督重点,围绕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新渭南”目标要求,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围绕服务“健康中国战略”“舌尖上的安全”,推动治理食品药品安全、饮用水安全、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问题;依法开展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专项资金使用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开展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支持力度,统筹协调解决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在公益保护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各级行政机关要切实增强接受法律监督的自觉性,充分尊重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各级法院要严格规范司法,依法做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的审判工作。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与检察机关的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及时受理检察机关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发现、移送的违纪违法线索,构建纪检、监察监督与检察监督的工作衔接新机制。全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大公益诉讼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突出宣传公益诉讼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凝聚全社会保护公益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市院民事行政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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