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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检察院申报的检察理论研究课题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立项

发布时间: 2019-07-29

7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立项公告公布,渭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逸强申报的检察理论研究课题《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精准化研究》成功立项,这对全市检察机关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近年来,渭南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将做好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作为提高办案质量效果和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有力措施,积极推动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带头推动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市院党组始终将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强化对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积极推动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市院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形成了市院领导带头示范、研究室组织协调、各部门负责人及研究骨干积极参与的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格局。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逸强组织撰写的论文连续三年入选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论文集,并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二是以课题制为载体,扎实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积极安排部署专题调研和重点课题调研,不断落实细化责任,加强对基层院督促和指导,积极研究和推动解决检察工作和检察改革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不断推动检察实践向理论成果转化。市县两级院有50余篇论文荣获“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全省检察改革理论调研活动优秀成果”“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法治论坛”一二三等奖。三是搭建交流平台,不断提升干警整体理论素质。利用《渭南检察》这一检察业务理论交流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刊载了一批高质量的理论文章,还编辑“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专刊,推动了检察理论研究与检察实践不断融合发展。同时,每年召开全市检察理论研讨交流座谈会,邀请业务专家就如何提高检察理论文章质量进行指导和授课,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检察干警的理论研究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激发检察理论研究动力。为充分发挥检察理论研究在服务司法办案和科学决策方面的重要作用,先后制定了《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规定》《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课题管理办法》《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期刊<渭南检察>稿酬支付办法》等规定,明确了检察理论研究的工作原则和具体要求,建立了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制等制度,完善了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管理机制,促进了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深入开展。

 

 

供稿(许军望 童蕊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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