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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4-08
2017年2月8日在渭南市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逸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6年,在市委、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和市人大五届一次会议决议,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着力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转型升级、追赶超越、决胜小康的全市工作大局,认真践行“五个扎实”要求,努力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效。

着力保障投资安全。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重大决策,深入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建设领域,依法查办项目规划审批、招投标、资金拨付与管理使用等环节职务犯罪嫌疑人104人。开展检察官联系重大项目活动,组织20多名检察人员深入关系国计民生的25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提供法律咨询1500余次,协助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70多项,切实保障项目建设安全顺利。

着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市县两级院分别与两级工商联召开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座谈会,制定并认真落实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22条意见。依法批捕侵犯非公有制经济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犯罪嫌疑人57人、起诉62人。查办利用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务便利向非公有制企业索贿、受贿的职务犯罪嫌疑人4人,促进形成新型政商关系。稳妥办理涉及非公企业案件,维护非公企业声誉和正常生产经营。

    着力服务和保障脱贫攻坚工作。市县两级院分别与两级扶贫部门联合部署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抓住扶贫资金分配、发放管理以及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重点环节,坚决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共开展专项巡回宣讲127次,开展专项预防调查24次,制发专项检察建议17件,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34人,保障扶贫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

着力营造法治化市场环境。坚决遏制经济领域犯罪活动,促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批捕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破坏市场秩序犯罪嫌疑人19人、起诉39人。维护金融管理秩序,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嫌疑人50人、起诉126人。落实产权保护法治化要求,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工作,批捕犯罪嫌疑人34人,起诉53人。

着力服务和保障民生。严惩危害民生犯罪,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批捕生产销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嫌疑人22人、起诉45人。抓住群众关注的上学难、看病贵和拆迁补偿等问题,查办教育、医疗、土地征用、保障房建设等领域的职务犯罪103人。依法查办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嫌疑人10人。

着力服务生态环境建设。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共依法批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嫌疑人8人、起诉20人,立案侦查职务犯罪7人,依托“两法衔接”机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8件9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件9人。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渭南建设

 

    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基本任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做好打击犯罪、化解矛盾、推进社会治理等工作,积极参与平安渭南建设。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涉黑涉恶、“两抢一盗”等严重刑事犯罪,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092人,起诉2741人。扎实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工作,维护网络安全,批捕犯罪嫌疑人36人,起诉40人。

    高度重视化解矛盾纠纷。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运用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简易程序、量刑建议、不批捕、不起诉等机制和措施,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对141名无社会危险性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捕决定,其中适用刑事和解不批捕29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信访案件,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提高矛盾化解的有效性。建立“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信访格局,全面推行远程视频接访,提高接访效率,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398件;按照有关规定,对40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和亲属提供国家司法救助,体现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专项整治活动和对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共批捕侵犯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残疾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嫌疑人222人、起诉462人,监督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中违法问题112件次。认真落实最高检要求,着力解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保护、学校保护、家庭保护的衔接问题,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依法不批捕23人,不起诉6人,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法律援助、社会调查、成年人到场等制度,强化教育感化效果。

 

三、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省、市委和高检院、省检察院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持续形成反腐败的强大威慑。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以开展查办职务犯罪“聚焦反腐行动”为载体,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办职务犯罪,全年共依法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41件277人,立案件数和人数较上年同比分别上升7.6%和3.7%;查办大案76件,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4人。其中,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11件215人,同比分别上升6.7%和4.9%;查办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0件62人,立案件数同比上升11%;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055.3万余元。全面开展追逃追赃工作,对全市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进行重点挂牌督办,追逃追赃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严格执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八项禁令”,依法正确行使侦查权。规范职务犯罪举报线索管理,严防有案不查。全面落实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支持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办案质量和效果不断提高。2015年至2016年我院办理的最高检和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的“5.19”专案,涉及6名厅局级干部,案情复杂,涉及面广,侦查难度大。我院充分运用侦查一体化机制,调动全市办案力量打总体战,严格办案程序,规范取证行为,正确适用法律,9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审判机关判处有期徒刑。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紧密结合执法办案,主动加强预防分析,12项预防报告得到各级领导批示肯定;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从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领域向人事管理、信贷、资质审查等领域拓展,受理行贿档案查询11787次;运用检察建议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有针对性地向发案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23份;继续深化预防“六进”,组织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372次,受教育人员1.9万余人。深入推进社会预防,积极创新预防形式,市检察院拍摄的反映农村精准扶贫预防调查题材的《第一呼声》微电影荣获第三届“中国梦·劳动美”全国职工微影视大赛银奖和最佳创作奖,有效提升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影响力。

 

四、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强化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决贯彻疑罪从无原则,加强对证据的综合审查,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共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68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1件,纠正漏捕47人,追诉39人;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刑讯逼供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依法提出纠正意见207件次;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69人、不起诉36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审判量刑畸轻畸重、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提出刑事抗诉4件8人。推动建立刑事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延伸监督触角,探索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

强化刑罚执行监督。扎实推进与监管场所执法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工作,加强和规范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建设,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24人次;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权人”、“有钱人”犯罪后“以权赎身”、“提钱出狱”等问题,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情形96件,纠正判处实刑未执行罪犯10人;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会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集中清理久押不决案件,共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25人,对124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严肃查办刑事执行领域的职务犯罪6人,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积极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基础,稳定办案规模,推动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诉讼违法调查等监督手段,重点监督违法调解和其他显失公正,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和当事人、案外人合法权益的裁判,对生效民事行政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4件、再审检察建议1件;对审判程序和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4件;对审判机关裁判正确的64件申诉案件,耐心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五、深化司法改革,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严格按照中、省、市委和上级院确定的改革任务,扎实抓好检察体制改革工作的落实,阶段性改革任务已全面完成。

全面推开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积极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经过严格考试考核,并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选任,全市237名检察官进入员额,其他各项改革任务正在稳步推进。

扎实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坚持以公益为核心,积极摸排线索,共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5件。以诉前程序为重点,向相关行政机关或组织提出检察建议58件,督促履行职责。对仍不履行职责或没有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公共利益继续受到侵害的,经省检察院批准,依法提起公益诉讼3件,受到省检察院的通报表彰。

持续深化检务公开改革。全面运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法律文书1375份、重要案件信息502条,司法透明度显著提高。推进公开渠道多元化,依托微博、微信、手机报、门户网站和新闻客户端“五位一体”的新媒体检察宣传阵地,先后发布检察信息17.2万余条。推进检察开放日活动常态化,市县两级检察院先后举办了“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12次,邀请各界人士1870人次走进检察机关,进一步拉近了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增强了检察工作透明度。

 

六、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强基固本的重要任务来抓,坚持“五个过硬”,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抓好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可靠。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不忘初心、坚守正道。坚持文化育检,通过教育熏陶、实践养成,凝聚共同价值追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司法体制改革全过程。

扎实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深入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配合省院党组开展巡视,制定整改措施54条,整改工作正在扎实推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以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坚持逐级报告情况;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案件11件25人;坚持从严治检,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规检察人员1名;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三项机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以基层检察长换届为契机,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市检察院协助配合市委完成基层院检察长换届工作,提拔和交流基层院检察长11名,有5名基层院检察长提任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加强了市院领导班子力量,调动了广大基层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推进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坚持领导干部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指导等制度。加强办案信息化、装备现代化等基础建设,司法办案条件明显改善。

全面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大力开展任职资格、专项业务、岗位技能等正规化培训,共举办各类培训班56期,培训人员1000余人次;组织开展“优秀办案能手”和“精品案件”、“精品检察建议”等评选活动,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深化创先争优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共有23个集体、32名检察人员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澄城县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年来,市县两级检察院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4次,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32次。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重要情况21次,走访听取意见建议6700余人次,邀请视察检察工作、参加重大活动43次。认真办理交办案件和事项,去年市检察院收到人大交办事项和案件5件,均已办结。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各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服务措施还不够到位;高层次专家型人才缺乏,一些检察人员办理新类型案件的能力不强;有的检察人员执法素质不高,司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检察人员违纪问题仍有发生;基层基础建设仍需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紧紧围绕追赶超越战略目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司法改革,创一流业绩、建一流队伍,努力为我市追赶超越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第一,着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坚持把服务和保障大局作为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在结合中找准切入点,把打击犯罪与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统筹起来,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的新渭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第二,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入推进平安渭南和法治渭南建设,坚决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多元化机制,扎实推动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主动关注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确保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全力抓好“七五”普法工作,用善法、良法引导社会风尚。

第三,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依法严惩危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重大经济政策实施、影响重大改革举措落实的职务犯罪。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

第四,着力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持把强化人权司法保障贯穿于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全过程。持续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刑事执行的法律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维护公平正义,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第五,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继续稳步推进和深化以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体制改革,完善侦查监督、公诉、刑事执行和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机制,促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提高的深层次问题。扎实做好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试点工作,确保各项检察改革深入推进并取得预期成效。

第六,持续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巩固和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专项活动,切实加强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建设。狠抓司法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各项要求。健全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我们决心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开拓奋进,扎实工作,努力为我市谱写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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